经综合惠州市人民政府和省科技厅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抓紧制定中韩(惠州)产业园实施方案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中韩产业园批复的通知》要求,我厅郑建荣厅长、陈越华副厅长多次组织我厅有关处室与惠州市有关领导及惠州市商务局共同研究,并组织调研组赴中韩(惠州)产业园实地调研。惠州市人民政府对支持产业园建设的相关政策措施进行了逐项梳理,起草形成《中韩(惠州)产业园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于2月28日上报我厅。
我厅随即发函向省中韩惠州产业园发展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及省相关部门征求《实施方案》的修改意见,要求3月9日回复意见。4月8日,我厅收到全部32个省直和驻粤单位的回复意见。我厅高度重视相关部门提出的意见,会同惠州市人民政府对省直和驻粤相关单位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逐项研究,惠州市政府主要领导还率队与部分省直部门主要领导当面进行了沟通,就进一步修改条款内容达成了共识。5月18日,我厅专门组织召开座谈会,请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海洋渔业厅、卫生计生委、省国税局、省自贸办等主要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及惠州市人民政府相关负责同志再次对《实施方案》进行了研究修改。5月23日,我厅将《实施方案》送审稿报省人民政府审定。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接下来,我厅将按照省政府相关流程要求,密切跟进《实施方案》审批进度,争取早日出台。
二、加强与韩国产业资源通商部联系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我省自2010年起,基本每年与韩国产业通商资源部联合举办中国(广东)-韩国发展交流会,至今已成功举办七届,与韩国产业通商资源部合作基础良好。我厅在与省外事办、惠州市人民政府共同承办第七届中国(广东)-韩国发展交流会中,已经初步研究与韩国产业通商资源部签订合作备忘录事项。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接下来,我厅将会同惠州市人民政府和省外办等部门,加强与韩国产业通商资源部沟通,严格按照有关外事规定,推进与韩国产业通商资源部签订合作备忘录。
三、统筹全省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到韩国新万金开发区投资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是对企业境外投资备案提供便利化管理,提高企业办理境外投资备案效率;二是加强企业境外投资培训,对赴韩国等投资的企业提供业务培训;三是组织我省有关企业赴韩国考察交流。今年5月9日,我厅与惠州、湛江、河源等有关单位组织企业前往韩国举办中国(广东)-韩国经贸交流会暨中韩(惠州)产业园推介会,超过300名韩国客商代表参加了活动,与我省企业积极对接。我省企业在此次活动中深入挖掘了韩国新万金开发区投资机遇。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省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到韩国新万金开发区投资,并做好相关服务。一是继续优化境外投资备案管理,为企业境外投资提供便利化服务;二是继续开展境外投资企业培训业务,对前往韩国新万金开发区等地投资的广东企业进行相关的业务培训;三是对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企业,经申报评审,我厅可给予专项资金扶持。
四、支持惠州市加强与韩国经贸交流和科技成果转化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我厅支持惠州市开展的对外经贸交流活动,并主动联合相关地市开展相关专题对外经贸交流。一是今年5月9日,我厅与惠州市人民政府赴韩国举办中国(广东)-韩国经贸交流会暨中韩(惠州)产业园推介会,取得良好成果。二是今年6月7日至8日,省政府与韩国产业通商资源部联合举办第七届中国(广东)-韩国发展交流会,我厅、省外办和惠州市人民政府承办。商务部、韩国新万金开发厅以及韩国贸易投资振兴公社、贸易协会、韩中企业家协会以及SK集团、三星集团中国区、LG化学等高层以及韩国相关机构、企业等30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还安排了中韩产业园推介暨“外资十条”政策说明会、中韩自贸协定说明会暨企业对接洽谈会、智能制造专场推介会等,取得了丰硕成果。三是今年6月12日,商务部和韩国产业通商资源部在江苏盐城召开中韩产业园合作协调机制第二次会议。我厅与惠州市组织相关企业和研究机构前往江苏盐城参加会议,与参会韩方代表积极对接。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继续协助惠州市开展对韩国经贸交流,开展省市联合招商等多种形式的对外交流工作;二是加强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宣传,鼓励外商投资企业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三是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和科技人员参与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申报,进一步激励外商投资企业参与本地科技创新工作;四是在条件成熟后鼓励中韩(惠州)产业园申报省级乃至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在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推荐立项等方面给予引导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