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2019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方向、双向投资方向、口岸方向、公共服务方向、内贸方向省级审批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6月19日--6月25日(共7天)。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外贸相关项目政策任务020-38819857;
招商引资及对外投资政策任务020-38819837、38819877;
口岸建设政策任务020-38817552;
商务公共服务政策任务020-38847871;
发展内贸促消费政策任务080-38819819。
附件:1.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外贸相关项目政策任务)分配情况表
2.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招商引资及对外投资政策任务)分配情况表
3.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口岸建设政策任务)分配情况表
4.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商务公共服务政策任务)分配情况表
5.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政策任务)分配情况表
广东省商务厅
2019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