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晓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组建大湾区中日产业合作平台的提案》(第20190843号)提案收悉。经综合省人民政府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学技术厅、省教育厅以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我厅支持提案所提建议。目前,日本是广东第五大贸易伙伴和第五大外资来源地。近年来我省与日本不断加强产业合作,我省各相关部门着力为日本企业在粤投资及扩大业务发展提供更快捷高效的服务。为进一步拓展对外开放空间,构建起更具国际竞争力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促进我省产业转型升级,我厅支持抓住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机遇,组建大湾区中日产业合作平台,积极推动我省与日本开展经贸交流与合作,促进国际产业合作。
一、日本企业对外开展技术合作的特点
1.日本中小企业技术领先,但技术成果转化能力不足。日本在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领域拥有国际一流的生产制造技术。特别是日本有很多小型的作坊式企业,虽规模不大,“名不见经传”,却是很多行业里的“隐形冠军”,拥有着世界领先的技术。但是受技术成果转化能力和市场规模限制,很多技术研究和新产品开发停留在研发阶段,无法产业化。而且,由于信息不对称和自身资金实力不足等原因,日本中小企业很难独立到国外开拓市场,普遍存在技术成果沉默的问题。广东省制造业发达,拥有一定技术实力的日本中小企业可以利用广东相对较低的成本来快速开展产品实验性生产等。
2.日本的大企业正在积极实施开放式创新。以前,日本一些大公司仅用本公司资源和技术开发产品,采用“封闭式创新”。近年来,在变化激烈的竞争环境中,仅以一家公司的资源来引发创新,已变得不切实际,因此一些大公司纷纷采用“开放式创新”模式,即为了促进组织内部的创新,积极地活用内部和外部的技术及创意资源。活用全世界资源的开放式创新成为当今企业经营中必备的战略。深圳是中国的创新圣地,聚集了大量的年轻高科技人才,微软、苹果等一些世界知名企业都在深圳设立研发机构。近年来,随着深圳在资本和创新环境方面的优势日益凸显,日本大企业纷纷前往深圳寻找投资和商业机会。
二、广东与日本开展技术创新交流合作情况
1.建立广东与日本的交流合作机制。2009年,广东省政府与日本贸易振兴机构签署了合作备忘录,并于2010年、2013年两次续签,双方积极推动两地政府机构和企业交流与合作,认真履行合作内容,取得良好效果。今年4月粤港澳大湾区推介会上,马兴瑞省长与该机构佐佐木伸彦理事长会面,双方就续签合作备忘录事达成共识,将于今年8月续签合作备忘录。此外,广东省科技厅与日本经济产业省近畿经济产业局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围绕节能环保等领城,通过合作研发和商业化项目等形式开展合作,日本近畿经济产业局连续两年率日本专家团访问广东,围绕节能环保技术等问题进行研讨。
2.搭建两地企业的创新交流平台。2016年以来,我厅联合日本贸易振兴机构、北陆银行等机构共举办了8场广东企业与日本创新企业的交流活动;日本关西地区企业与广东企业商务考察互访和技术对接交流活动频繁,2016年以来共有6批次约200多名日本企业家参访广东企业;各地市积极举办与日本企业交流活动,近年来佛山市每年举办智能制造和节能环保产业推介会暨中日企业对接会。
3. 支持双方国际合作重点项目。广东省科技厅积极推进中日企业、高校、研究院所等机构广泛开展科技创新合作。在2017年度联合创新类国际合作项目指南中,重点支持国内企业联合包括来自日本的国外企业,申报以成果转化和实现产业化为目的的各领城项目,先后有13家日本机构与广东机构参与联合申报,其中,有8个项目入重点国别的评审,最终有3个项目获得广东省2017年度科技资金资助。
4.日本贸易振兴机构积极推进中日创新合作。日本贸易振兴机构是由日本政府出资设立,致力于促进日本与世界各地贸易和投资的官方机构,隶属日本经济产业省,在日本国内和海外分别有45个和74个办事处。近年来,日本贸易振兴机构广州代表处积极推进中日创新交流与合作。一是开展“JETRO Innovation Program(JIP)”项目。JETRO在日本国内积极寻找一些希望寻找投资或者希望开拓海外市场的中小企业,这些企业的技术、商业模式在日本国内拥有知识产权,或者正在申请相关专利,又或者对自身技术和商业模式很有信心。JETRO支持这些中小企业利用自身的专利和创意到中国开展创新活动,协助其在中国寻求资本或与其他企业建立专利合作关系等。据了解,在JETRO的协助下,日本创新无人机技术企业Aeronext已落地深圳市南山区;日本基因疗法生物技术公司Editforce与研究院旗下孵化药物传递科技公司达成共同研发合作。二是协助日本大企业开展“开放式创新”项目。JETRO依托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D 商业运作平台力合科创集团,设立了JETRO Global Acceleration Hub 深圳创新加速中心,协助日本大型企业(如:松下、大金等)与深圳科创企业交流对接,促进大企业的科技创新项目落地中国,推动日本企业开放式创新计划。据了解,在JETRO的协助下,日本大金公司已与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的先进储能实验室合作,开展氟材料改善电池性能的应用研发。三菱商事、川崎重工、富士通等公司也都在跟深圳的研究院所或孵化器探讨合作。
三、组建大湾区中日产业合作平台的思路
据了解,受美国的影响,成立专门的中日产业研究院可能引来不必要的排斥。因此,我厅将会同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学技术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及深圳、珠海、东莞等地市,探讨成立大湾区中日产业合作联盟,选定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产业作为重点合作方向,促进相关技术在广东尽快得到成果转化或合作机会。
1.明确大湾区中日产业合作方向和载体。聚焦日本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产业,依托粤港澳大湾区,特别是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推动广东与日本在科技创新领域的合作。新一代信息技术方面,以广州、深圳为主要载体,建立与NEC、夏普等日本跨国公司的紧密联系;生物技术方面,以中日生物医药产业园、广东医谷等园区作为载体,建立广东省与兵库县、京都大学在产学研方面合作的长效机制,加快京都大学与广东省在科技创新成果全球转化的合作,推动粤港澳大湾区与京阪神经济圈的对接,加强中日大健康和创新领域的互补发展;在高端装备制造方面,以广州、佛山为主要载体,举办两地企业对接会,推动日本创新技术与广东产业转型升级的高度结合;在新材料产业方面,以深圳、佛山为主要载体,推动两地企业开展研发合作,提高我省新材料研发和生产能力。
2.组建大湾区中日产业合作联盟。组建由省内相关政府部门、科研院所、孵化器、高校、产业基金、金融机构、专业服务机构等组成的大湾区中日产业合作联盟,通过驻日服务机构和日本贸易振兴机构,组织双边创新企业跨境路演活动,举办国际创新培训课程、创新比赛、创新研讨会和高新技术交流会,开展投资与产业对接等,促进两地科技企业间交流与合作。
3.充分发挥地市驻日机构的窗口作用。目前我省深圳、珠海、东莞等市都设立了驻日机构。建议充分发挥地市驻日机构的窗口作用,负责宣传大湾区的创新能力和技术成果转化能力;收集日本在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领域的技术信息,对接产业合作联盟、省内企业和产业基地;收集日本大企业开放式创新需求,对接省内科研院所、初创企业、孵化器等;协助产业合作联盟在日举办路演活动,提供咨询、培训与商务对接服务。
4.搭建中日产业合作科技服务平台。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深入推进,研发机构朝着国际化方向建设是必然趋势。新型研发机构是我省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抓手和建设现代经济体系的重要战略力量,其建设已提升到全省发展战略的高度。省科技厅将在引进日本等创新力量落地广东进行更多的尝试和探索,支持引进日本相关资源的机构申报我省新型研发机构,鼓励省内相关新型研发机构联合日本机构开展研究、成果转化、创业孵化等工作,并通过加大支持力度和优化支持方式,不断推进新型研发机构平合建设,助力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发展。
5.搭建中日产业合作金融服务平台。一是利用好广东省产业发展基金(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组建,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受托管理,基金总规模500亿元),为日本技术到广东孵化、加速或成果转化提供支持。二是充分发挥日本银行和保险机构的优势和经验,商讨进一步加强金融合作,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服务双方实体经济产业合作。三是探讨设立中日跨境外币基金,扶持日本企业在日开展技术研发,条件成熟时再到广东开展技术成果转化。
我厅高度重视本提案的答复工作,除学习了解会办单位的意见之外,还采用走访和电话咨询的形式,分别征求了日本贸易振兴机构广州代表处、日本国驻广州总领事商务处、日中经营者协会、日本AIS株式会社(投资公司)、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等机构的意见。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