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全省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备案企业管理,经各地级以上市商务局核查梳理,我厅复核,全省已备案的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中,有36家企业已注销营业执照、3家企业已吊销营业执照,有6家企业主动申请取消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备案(详见附表)。按照《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取消上述45家企业的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备案。现按程序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2月27日至3月4日(7天)。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省商务厅(贸易管理处)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等。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尹小祝,电话:020-38823431,邮箱:yinxiaozhu@gdcom.gov.cn)
广东省商务厅
2020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