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已领取工商执照但尚未办理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的企业(不含广州、深圳两市):
1.进入“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信息管理应用(企业端)”注册。
2.录入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相关电子信息并在网络上向备案机关提交备案表,注意选择所属地区为“广东省”;并选择相应企业类型(法人企业或分支机构),完整填写表中项目。
3.企业向系统提交备案表后,打印备案表,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公司盖章;将一套纸质材料(包括《备案表》、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分支机构还需带上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总公司备案表复印件一份),邮寄或派人送至备案机关办理备案。
4.备案通过后,企业可派员领取备案表或由办理部门快递寄至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