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之前通过ODI方式在香港全资设立了一间公司。现在公司的发展战略有调整,要对香港公司进行减资,并将减资的资金汇回境内的投资主体,请问需要向商务部门提供哪些材料明细、履行什么手续?

时间:2021-06-18 09:20:55

  根据《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2014年3号令)及《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发布境外投资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商务合字〔2015〕20号),企业境外投资经备案后,原《证书》载明的境外投资事项发生变更的,企业应当向原备案的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您咨询的减资行为需办理投资额变更,可直接向所在地市商务局申请办理。具体减资所需材料包括:1.境外投资备案表;2.境内主体工商营业执照;3.境内投资主体董事会决议或变更事项内部决议;4.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5.变更事项说明;6.原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彩色扫描件(换领新证时需交回原件)。以上材料均通过系统提交扫描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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