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商务管函〔2017〕214号
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拍卖法》和《拍卖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厅对全省2016年底前经批准设立的604家拍卖行开展年度核查工作。扣除12家注销企业,应参加年度核查企业为592家,其中,563家企业按要求报送年度核查报告;29家企业未按要求报送年度核查报告。现将年度核查情况及处理意见通报如下:
一、合格企业542家(附件1),占应年度核查企业总数的91.55%。请各市商务主管部门于今年6月15日前领取《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我厅委托广东省拍卖业协会发放。(协会地址:广州市水荫路2号华信大厦西座903室,联系人:陈祖欣,联系电话:020-87396612-610)。
二、整改企业21家(附件2),占应年度核查企业总数3.55%。请相关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本地区整改企业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完善各项制度,并于今年8月15日前将整改合格的企业报我厅审定。
三、未参加年度核查企业29家(附件3),占应年度核查企业总数4.89%。对未参加年度核查企业,按照《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四、申请注销的企业请按相关规定办理注销手续。
附件:1. 2016年度年度核查合格企业名单(542家)
广东省商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