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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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子高科(中国)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留言日期:
2020-01-16
主题:
备案英文名字变更后是否须重新提交《境外中资企业(机构)报到登记表》盖章
内容:
我司香港公司主体设立后,及时将《境外中资企业(机构)报到登记表》邮寄至广东省商务厅盖章,但尚未到粤海控股报到。但现因管理我司的商务局认为,我司注册时的香港名字与备案名字不一致,需要办理变更登记,变更登记后投资证书号码将发生变化,请问是否需要重新提交《境外中资企业(机构)报到登记表》至商务厅盖章?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0-01-16
答复时间:
2020-01-19
答复单位:
广东省商务厅
答复内容:

  根据《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2014年3号令),“企业应当要求其投资的境外企业中方负责人当面或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及时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室)报到登记。”,请完成变更备案后,重新填写报到登记信息并打印《境外中资企业(机构)报到登记表》一式两份至我厅合作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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