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发〔2021〕11号)工作部署,高质量推进“数字贸易工程”建设,做大做强数字贸易市场主体,我厅拟认定一批广东省数字贸易龙头企业。根据商务部业务统一平台服务贸易类系统(服务贸易统计监测管理业务应用、服务外包信息管理应用、技术贸易信息管理应用、文化贸易信息管理应用)纳统的服务贸易企业2021年度数字贸易出口情况,我厅从信息技术、金融服务、文化娱乐、贸易数字化平台、研发设计等五个方向选取排名靠前的企业并形成《2022年广东省数字贸易龙头企业拟认定名单》(见附件)。现按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11月4日至11月8日)。
对公示有异议的,或发现拟认定企业2020年以来存在严重违法违规情况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广东省商务厅反映。
联系人:曾增
电 话:020-38819861
传 真:020-38819353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351号3102房
邮 编:510620
广东省商务厅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