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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事项)国家县域商业行动示范县名单的公示

来源:广东省商务厅      发布时间:2022-11-23 09:21:12 

  根据《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9〕50号)、《广东省商务厅等3部门关于组织申报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示范县的通知》(粤商务建函〔2022〕242号)等有关规定,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组织开展了第一批国家县域商业行动示范县评选,现将入选名单进行公示:廉江市、仁化县、兴宁市、怀集县、南雄市、封开县、台山市、平远县、连南自治县、饶平县、陆河县、信宜市、雷州市、东源县,示范县补助金额详见附表。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3日至11月29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商务厅市场规划与建设处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及确凿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及确凿的证明材料等。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20-38813270


  附件:2022年国家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示范县资金分配明细(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