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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商务管理及口岸工作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研究国内外贸易、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并提出政策建议。 

  (二)拟订全省商务和口岸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市场体系建设、内外贸易发展、投资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加快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推动商贸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内外贸融合发展;优化商贸流通产业布局和结构。 

  (三)牵头拟订有关健全和规范城乡市场发展的政策;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指导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商贸流通体制改革,协调解决商贸流通中的重大问题;推进流通标准化。 

  (四)负责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协调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监测分析商务运行态势、商品供求,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 

  (五)拟订并组织实施会展、电子商务、商务服务等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促进贸易增长方式转变,指导和协调贸易促进体系建设,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指导商品贸易结构调整;推动流通业品牌建设。 

  (六)制定并组织流通业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流通行业发展工作,指导和管理再生资源回收相关工作;依法对拍卖、租赁、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业等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进出口商品目录;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除粮食、棉花外)进出口计划以及进出口商品配额、关税配额计划。 

  (七)牵头拟订全省服务贸易发展计划,负责商贸服务业(含批发、零售、家政、餐饮、住宿业等)管理、发展相关工作;指导服务贸易领域的对外开放;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八)拟订并组织实施优化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结构和对外技术贸易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科技兴贸战略和国际品牌建设;负责监督协调机电产品国际招投标;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 

  (九)组织、协调实施本省“走出去”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对外经济合作的规划、政策、管理办法和对外投资计划;依法管理、监督和服务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本省承担的对外援助相关工作;推进海外经贸网络的建设和管理,负责驻外经贸代表机构有关管理工作。 

  (十)拟订本省促进外商投资战略和改善外商投资环境的政策措施;拟订本省招商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和协调本省外商投资促进工作;承担本省与港澳台经贸合作相关工作;建立和完善我省外商投资促进工作机制;承担重大项目对外招商和跟踪该服务工作。 

  (十一)指导全省外商投资工作,拟订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依法管理外商投资企业和项目有关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指导加工贸易工作,依法监督管理本省加工贸易进出口工作。 

  (十二)负责有关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监管区等,下同)建设发展的规划计划的政策引导和协调、指导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省自由贸易区战略;负责有关开发区情况汇总、评价工作;研究分析有关开发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十三)拟订全省商务交流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省性商务和口岸的重要外事活动;指导本系统外事和对外交流工作;负责区域经贸合作、协作相关工作;联系省政府驻沈阳、武汉、成都、昆明、西安办事处的工作。 

  (十四)负责口岸建设和对外开放规划并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和指导各级口岸管理机构的工作,负责电子口岸建设及口岸信息发布;参与协调口岸安全管理。 

  (十五)承担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综合协调本省有关世界贸易组织事务的具体工作;依法组织产业损害调查及其他贸易救济措施,指导协调国外对本省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 

  (十六)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拟订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拟订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推动出台自由贸易试验区综合改革、投资、贸易、金融、人才等政策并指导实施;具体协调国家、省相关部门和港澳及各片区自由贸易试验区事务;统计发布自由贸易试验区公共信息;承担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七)承办省人民政府和商务部、国家口岸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通讯地址:中国广州天河路351号广东外经贸大厦 

  邮政编码:510620 

  联系电话:020-38802165 

  传真号码:020-38802219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工作日) 


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保密、应急、安全保卫、信访、政务公开、宣传、督办等工作。

  联系人:李扬  联系电话:020-38847197

综合处

  编报和组织实施对外开放、商务和口岸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监测分析商务和口岸宏观运行情况;组织研究对外开放、商务和口岸发展趋势和重大问题,拟订相关政策建议;承担有关统计和综合性材料起草等工作。

  联系人:王北伦  联系电话:020-38813001

政策法规处

  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审核区域经贸协作协议、经贸政策文件;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涉外知识产权和贸易纠纷;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落实本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组织推进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职能转变相关工作。

  联系人:李先敏  联系电话:020-38913751

财务处

  研究提出与商务工作有关的财税、金融、价格等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涉及商务领域的外汇、财税、金融、价格、保险等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专项资金;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以及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检查、内部审计工作。

  联系人:朱彤  联系电话:020-38847871

市场规划与建设处

  牵头拟订国内市场布局、开拓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牵头拟订有关健全和规范商品市场体系的政策;指导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指导社区商业发展,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等重要商品流通体系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推进流通标准化;推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深化商贸流通体制改革,协调解决商贸流通中的重大问题;推动流通业品牌建设;制定全省物流业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茧丝绸协调工作。 

  联系人:李煜  联系电话:020-38819910

市场秩序与调节处

  承担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相关协调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监测分析市场运行态势、商品供求情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承担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相关工作。 

  联系人:崔淇玮  联系电话:020-38816205 


对外贸易处(省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

  负责牵头制订对外贸易发展和国际市场开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落实对外贸易促进政策,指导协调全省对外贸易促进体系建设,优化对外贸易发展环境;调整对外贸易商品结构,促进对外贸易发展方式转变;指导和监督各类交易会、展览会以及赴外举行展销会、洽谈会等活动;指导、协调、推进外贸品牌建设工作;承担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贸易促进工作;管理机电产品进口目录;监督协调机电产品国际招投标工作;实施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

  联系人:张杨  联系电话:020-38819883

贸易管理处

  负责流通行业发展工作;依法对拍卖、租赁、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业等进行监督管理;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指导和管理再生资源回收工作;组织实施机电产品以外的进出口商品目录;承担企业申请限制类商品进出口经营资质相关工作;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除粮食、棉花外)进出口计划以及进出口商品配额、关税配额计划;协调供应港澳的配额商品工作。 

  联系人:尹小祝  联系电话:020-38823431 


服务贸易与商贸服务业处

  牵头拟订商贸服务、服务贸易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服务贸易进出口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服务贸易进出口管理、统计工作;拟订服务外包发展规划和政策,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承担商贸服务业(含批发、零售、家政、餐饮、住宿业等)管理、发展相关工作;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管理会展业。

  联系人:曾增  联系电话:020-38819861

电子商务处

  拟订有关电子商务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促进电子商务推广与应用;促进网络零售、电子商务服务业等多业态发展;承担跨境电子商务、电商统计分析相关工作;指导并推进现代商贸服务信息公共平台和全省商务系统电子政务网络建设。

  联系人:林龙辉  联系电话:020-38819864

外商投资促进处

  研究拟订本省促进外商投资战略和改善外商投资环境的政策措施;拟订本省招商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协调外商投资促进工作;承担本省与港澳台经贸合作相关工作;筹划大型外商投资促进活动;建立和完善我省外商投资促进工作机制;承担重大项目对外招商和跟踪服务工作。

  联系人:姚祺勇  联系电话:020-38847345

外资管理处(开发区管理处)

  参与拟订外商投资政策措施;拟订年度外商投资指导计划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外商投资项目相关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承担外商投资统计工作;指导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工作,依法监督管理本省加工贸易进出口和统计工作;负责有关开发区建设发展的规划计划政策引导和协调、指导和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开发区情况汇总、评价工作;研究分析有关开发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联系人:庞耿业  联系电话:020-38815720

对外经济合作处

  组织、协调实施本省“走出去”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对外经济合作的规划、政策、管理办法和对外投资计划;依法管理、监督和服务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承办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权益保护相关工作;监测、分析对外经济合作运行情况,承担对外直接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境外就业统计工作;指导对外援助业务的开展,监督检查本省承担的对外援助项目实施工作;推进海外经贸网络的建设和管理,负责驻外经贸代表机构有关管理工作。

  联系人:祝佳  联系电话:020-38819877

商务交流处

  拟订全省商务交流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全省性商务和口岸的重要外事活动;指导本系统外事和对外交流工作(包括对港、澳、台交流工作);收集和发布有关经济合作交流信息;负责区域经贸合作、协作相关工作;承担境外非经济组织在本省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管理工作;联系省政府驻沈阳、武汉、成都、昆明、西安办事处的工作。

  联系人:包智文  联系电话:020-38819899

陆空口岸处

  承担口岸开放有关规划、计划工作;承担陆空口岸开放的协调服务及启用验收工作;负责陆空口岸查验配套设施规划、建设和通关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口岸运行数据综合统计分析;组织推进陆空口岸查验方法、监管模式改革创新,负责港澳出入境车辆进出口岸有关协调管理工作;承办粤港、粤澳和跨区域陆空口岸合作事宜。

  联系人:陈沛棋  联系电话:020-38819973

港口口岸处

  承担港口口岸开放的协调服务和启用验收工作;负责港口口岸查验配套设施规划、建设和通关协调服务工作;组织推进港口口岸查验方法、监管模式改革创新,承办粤港、粤澳和跨区域港口口岸合作事宜;依法监督管理本省沿海设立挖砂采石出口作业点及港澳籍小型船舶进出本省沿海挖砂采石作业点作业工作;统筹推进电子口岸建设和口岸信息化工作。

  联系人:廖梅吟  联系电话:020-38819940

人事处

  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资福利等工作。

  联系人:胡棕棋  联系电话:020-38819388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联系人:邹宛玲  联系电话:020-38819804

离退休人员服务处

  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

  联系人:钟川  联系电话:020-38819932

贸易救济与产业损害调查处

  指导和协调对我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调查的应诉及相关工作。参与对进口产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调查,依法组织产业损害调查及其他贸易救济措施。指导和协调国外贸易壁垒应对工作。组织省内产业竞争力调查及影响评估,指导协调本省产业安全应对工作。综合协调本省有关世界贸易组织事务的具体工作。 

  联系人:崔斯婷  联系电话:020-38819949 


自贸区制度创新处

  研究拟订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研究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研究拟订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组织研究、推动实施自贸试验区综合改革政策及投资、贸易、金融、人才等具体制度,跟踪评估实施情况和改革效果,提出可复制可推广政策制度建议。 

  联系人:李婷婷  联系电话:020-38815043 


自贸区协调指导处

  承担与国家、省相关部门以及各片区有关自由贸易试验区事务的统筹协调。统计发布自由贸易试验区相关公共信息,综合评估自由贸易试验区运行情况,督办检查各片区贯彻落实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规划计划、政策措施情况。协调自由贸易试验区粤港澳重点合作事项。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国家安全审查、反垄断审查。组织开展自由贸易试验区合作交流、宣传等工作。 

  联系人:王洪  联系电话:020-38819917 


派驻机构

省纪委驻省商务厅纪检监察组

  一、督促驻在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监督责任。

  二、检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加强作风建设、依法行使职权和廉洁从政等情况。

  三、经批准初步核实反映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省管干部的问题线索;参与调查省管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负责调查驻在部门内设机构、直属单位、所属系统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处级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必要时可以直接调查科级以下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

  四、受理对驻在部门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受理驻在部门党组织和党员不服处分的申诉。

  五、对驻在部门各级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提出问责建议。

  六、承办省纪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纪检监察举报电话:38802383

驻外机构

广东省驻欧洲(慕尼黑)经贸办事处

  广东省驻欧洲经贸办事处于2016年10月正式设立。办事处将致力于发挥 “窗口、桥梁、协调、辐射、服务”作用,具体任务有以下八个方面:

  (一)推动建立经贸合作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和发展与驻在国(地区)经贸部门、商协会(包括华侨华人团体)、企业等经济组织和机构的良好关系,协商探讨双方重点合作领域,推动建立并落实双方经贸合作机制,拓展经贸合作渠道,促进双边经贸关系健康发展。

  (二)整合协调我省境外各类经贸代表机构资源。与我省各类驻外经贸代表机构建立工作对接机制,加强业务协调指导。

  (三)提供信息服务。研究分析当地经济形势、产业状况、市场行情、科技创新、人才状况、有关政策法规和重大事件等对双边经贸关系的影响,研究双边经贸合作中的问题。

  (四)宣传推介广东。积极宣传我省投资环境、投资政策、创新创业政策、人文旅游资源以及我省优势产业、优秀企业、优质产品,提高广东在海外知名度和影响力。

  (五)组织项目对接。做好欧洲及省内项目收集、整理、筛选、开发工作,为意向项目做好协调工作,积极推动招商引资、引技。

  (六)服务企业和投资者。为我省“走出去”和“引进来”的企业提供信息咨询、部门协调、突发事件处理、贸易摩擦应对等服务。组织投资者实地考察、投资贸易项目对接及洽谈等。

  (七)推动双向经贸往来。为我省在境内外举办的重大经贸活动提供前期策划筹备、组织举办等服务,联络组织驻在国(地区)政府、企业组团访粤,配合省领导、相关部门重点出访工作,促进双向经贸交流。

  (八)其他事项。组织开展科技、教育、人才、旅游、文化、侨务等领域交流。

  派驻人员:常驻外派工作人员2名, 相关地市招商代表若干名。

  办公地址:德国慕尼黑市勃克林大街1号,邮编:80638 (Böcklinstraße 1, 80638 München,Deutschland)  

  黄剑波 主任  联系电话:+49(0)89-92281921  邮箱:ah@gd-eto.com

  刘飞 主任助理  联系电话:+49(0)89-92281922  邮箱:liufeigd@foxmail.com

广东省驻北美(洛杉矶)经贸办事处

  广东省驻北美(洛杉矶)经贸办事处于2017年3月正式设立。办事处将致力于发挥 “窗口、桥梁、协调、辐射、服务”作用,具体任务有以下八个方面:

  (一)推动建立经贸合作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和发展与驻在国(地区)经贸部门、商协会(包括华侨华人团体)、企业等经济组织和机构的良好关系,协商探讨双方重点合作领域,推动建立并落实双方经贸合作机制,拓展经贸合作渠道,促进双边经贸关系健康发展。

  (二)整合协调我省境外各类经贸代表机构资源。与我省各类驻外经贸代表机构建立工作对接机制,加强业务协调指导。

  (三)提供信息服务。研究分析当地经济形势、产业状况、市场行情、科技创新、人才状况、有关政策法规和重大事件等对双边经贸关系的影响,研究双边经贸合作中的问题。

  (四)宣传推介广东。积极宣传我省投资环境、投资政策、创新创业政策、人文旅游资源以及我省优势产业、优秀企业、优质产品,提高广东在海外知名度和影响力。

  (五)组织项目对接。做好北美地区及省内项目收集、整理、筛选、开发工作,为意向项目做好协调工作,积极推动招商引资、引技。

  (六)服务企业和投资者。为我省“走出去”和“引进来”的企业提供信息咨询、部门协调、突发事件处理、贸易摩擦应对等服务。组织投资者实地考察、投资贸易项目对接及洽谈等。

  (七)推动双向经贸往来。为我省在境内外举办的重大经贸活动提供前期策划筹备、组织举办等服务,联络组织驻在国(地区)政府、企业组团访粤,配合省领导、相关部门重点出访工作,促进双向经贸交流。

  (八)其他事项。组织开展科技、教育、人才、旅游、文化、侨务等领域交流。

  派驻人员:常驻外派工作人员2名, 相关地市招商代表若干名。

  办公地址:美国洛杉矶市南花街444号花旗集团大厦1840房,邮编:90071 (444 S. Flower St. Suite 1840, Los Angeles, CA 90071, USA)

  何定红 主任  联系电话:+1(213)833-8661  邮箱:harryhedinghong@hotmail.com 

广东省驻东南亚(吉隆坡)经贸办事处

  广东省驻东南亚(吉隆坡)经贸办事处于2017年5月正式设立。办事处将致力于发挥 “窗口、桥梁、协调、辐射、服务”作用,具体任务有以下八个方面:

  (一)推动建立经贸合作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和发展与驻在国(地区)经贸部门、商协会(包括华侨华人团体)、企业等经济组织和机构的良好关系,协商探讨双方重点合作领域,推动建立并落实双方经贸合作机制,拓展经贸合作渠道,促进双边经贸关系健康发展。

  (二)整合协调我省境外各类经贸代表机构资源。与我省各类驻外经贸代表机构建立工作对接机制,加强业务协调指导。

  (三)提供信息服务。研究分析当地经济形势、产业状况、市场行情、科技创新、人才状况、有关政策法规和重大事件等对双边经贸关系的影响,研究双边经贸合作中的问题。

  (四)宣传推介广东。积极宣传我省投资环境、投资政策、创新创业政策、人文旅游资源以及我省优势产业、优秀企业、优质产品,提高广东在海外知名度和影响力。

  (五)组织项目对接。做好东南亚地区及省内项目收集、整理、筛选、开发工作,为意向项目做好协调工作,积极推动招商引资、引技。

  (六)服务企业和投资者。为我省“走出去”和“引进来”的企业提供信息咨询、部门协调、突发事件处理、贸易摩擦应对等服务。组织投资者实地考察、投资贸易项目对接及洽谈等。

  (七)推动双向经贸往来。为我省在境内外举办的重大经贸活动提供前期策划筹备、组织举办等服务,联络组织驻在国(地区)政府、企业组团访粤,配合省领导、相关部门重点出访工作,促进双向经贸交流。

  (八)其他事项。组织开展科技、教育、人才、旅游、文化、侨务等领域交流。

  派驻人员:常驻外派工作人员2名, 相关地市招商代表若干名。

  办公地址:马来西亚吉隆坡安邦路165号花旗银行大厦 27楼,邮编:50450 (Menara Citibank, 165, Jalan Ampang, 50450 Kuala Lumpur)

  李敬 主任  联系电话:+6 03 21697350 邮箱:lizhonyin@163.com

  吴旭君 主任助理  联系电话:+6 03 21697351 邮箱:wuxujun@gdcom.gov.cn

直属事业单位

投资促进局(外商投资企业投诉中心)

  参与投资促进情况调研,为制订相关政策、措施提供建议;制订和公布招商目录,组织、协调和指导全省性对外招商的宣传和外经贸洽谈、招商引资、展销等重大活动;促进境内外投资促进机构联系交流。

  联系人:邓佳欣  联系电话:020-38819393  邮箱:toucuju@gd.gov.cn

口岸应急指挥中心

  组织建设、管理口岸应急指挥网;实时监控口岸运作情况;及时准确反映口岸突发事件,传达并监督落实上级指挥决策;承担口岸信息统计、分析和预警等工作。

  联系人:林伟军  联系电话:020-87328225

商务发展事务中心

  负责核发商务部授权省商务厅统一管理的进出口商品配额许可证;指导各地级以上市商务主管部门的发证工作;协调我省有关世界贸易组织和自由贸易区事务、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应对的具体工作;负责有关世贸组织规则宣传和研究;承担我省贸易政策通报、合规性评估、咨询和交流工作;承担国际国内贸易相关交易会、博览会、洽谈会等展会实施工作;承担省商务厅机关政务运行服务保障工作;完成省商务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人:梁德升  联系电话:020-38823429

国际经贸发展中心

  承担国际经贸形势的监测、分析与研究工作;引导企业对外贸易和投资合作的专项调研与信息支持;编制年度广东外经贸发展报告和广东投资指南;组织实施以“广东易发网”为载体的国际经贸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承担省商务厅有关政务信息工作。

  联系人:包健玲  联系电话:020-87337595

联系单位

广东省人民政府驻沈阳办事处

  承担我省与驻地及工作区域的经济、技术、人才等方面交流协作的协调、组织、服务工作;疏通我省与驻地及工作区域的商品流通渠道;完成省政府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广东省人民政府驻西安办事处

  承担我省与驻地及工作区域的经济、技术、人才等方面交流协作的协调、组织、服务工作;疏通我省与驻地及工作区域的商品流通渠道;完成省政府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广东省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

  承担我省与驻地及工作区域的经济、技术、人才等方面交流协作的协调、组织、服务工作;疏通我省与驻地及工作区域的商品流通渠道;完成省政府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广东省人民政府驻武汉办事处

  承担我省与驻地及工作区域的经济、技术、人才等方面交流协作的协调、组织、服务工作;疏通我省与驻地及工作区域的商品流通渠道;完成省政府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广东省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

  承担我省与驻地及工作区域的经济、技术、人才等方面交流协作的协调、组织、服务工作;疏通我省与驻地及工作区域的商品流通渠道;完成省政府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