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积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加强规则机制“软联通”,充分发挥粤港澳大湾区律师作用,结合落实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关于打好外贸、外资、外包、外经、外智“五外联动”组合拳的工作部署,广东省商务厅联合广东省司法厅于5月10日下午在广州举办“加强粤港澳法律服务合作助力‘五外联动’专题研讨会”。会议邀请了8位粤港澳大湾区律师代表,就如何用好港澳法律服务资源,助力广东企业对接国际市场适应国际规则进行了深入探讨。
省商务厅一级巡视员马桦,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陈建出席会议并致辞,省商务厅和省司法厅相关处室负责人、省律师协会、省有关商协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马桦指出,加强粤港澳法律服务合作,对于服务广东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广东经济体量大,外向型特征明显,2022年全省货物进出口8.3万亿元,实际利用外资1819亿元,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220亿美元,如何统筹发展与安全是一个重要课题。当前,国际社会经济发展和地缘政治安全发生深刻变化,网络、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领域向前发展,不断催生出新的国际规则,企业“走出去”面临的风险和挑战随之不断增加。他强调,要充分发挥粤港澳大湾区律师优势,帮助我省企业了解、掌握和熟悉国际经贸规则,有效提升境外合规经营和风险防控能力,维护我省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他表示,商务部门将积极搭建有效对接平台,让企业找得到的合适的律师,让律师更加精准了解企业诉求,双方合作共赢。
陈建指出,涉外法律服务是涉外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是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必然要求,加强粤港澳法律服务合作、助力我省“五外联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开启粤港澳法律服务业协同发展新征程;要充分发挥港澳律师独特优势,为我省“五外联动”提供高水平全方位法律服务,目前全省共约260名港澳律师申领了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证,希望更多的港澳律师抓住机遇来粤执业,协同我省律师共同服务于对外开放大局;要密切司法行政部门与商务部门的合作,不断顺畅法律服务供需对接,搭建更多更优平台,充分释放法律服务效能,支持我省高水平对外开放。
与会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围绕活动主题进行了情况介绍和经验分享。
外贸方面,港澳律师、仲裁、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在语言衔接、国际规则对接等方面拥有较为独特的优势,可作为广东企业解决贸易争议的优选方案;对于通过香港转口贸易,要重点关注关税减让、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企业刑事风险的化解等。
外资方面,可充分利用粤港澳三地律师资源,实现从跨境尽职调查、交易谈判到外商投资公司合规经营等全流程法律服务。
外包方面,粤港澳法律服务合作本身就是服务贸易其中一项内容,港澳律师有信心承接更多广东企业外包法律服务,同时在帮助欧美企业通过港澳平台赴内地投资过程中,加强与广东律师的业务合作。
外经方面,广东企业“走出去”可利用粤港澳三地律师资源,形成更加专业化、国际化的法律服务团队,为企业在不同国家(地区)投资合作提供全面法律服务;对于利用香港金融平台拓展对外投资,需关注不同投资架构的法律风险,应了解《证券及期货条例》对市场不当行为设立的民事和刑事双重制度等。
外智方面,广东省充分展示了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信心决心,并把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作为首要任务,港澳律师愿意发挥作用积极投入建设,也希望相关政府部门搭建更多与企业对接的平台。
与会人员还围绕如何稳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律师试点工作、发挥广东自贸试验区法律集聚区功能作用等做了交流探讨。
省有关商协会负责人表示,参加这样的活动获益良多,可以深入了解港澳律师专业特长,有助于思考研究如何用好港澳法律服务资源;同时也建议港澳律师更加贴近企业,以便提供更精准的法律服务。
近日,省商务厅和省司法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律师服务支持“五外联动”的行动方案》,提出充分发挥涉外律师作用,服务我省重点产业项目,支持参与重大经贸活动,支持参与贸易摩擦应对与救济工作,支持服务大招商、招大商,支持律师事务所“走出去”,多渠道引进律师人才等。下一步将抓好文件的贯彻落实,努力为我省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