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外贸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省财政对在我省(不含深圳)登记注册,具有对外贸易经营资格,自主向国家批准从事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并已缴纳保费(含保险公司垫付)的企业,给予一定比例的资助。其中,对于投保“一般企业类”保险产品的企业,按照实际缴纳保险费给予不超过30%的资助。对于投保“普惠平台类”保险产品的企业,以上一年度出口额的0.048%为上限,给予全额支持。“普惠平台类”企业为在广东省(不含深圳)依法注册,上一年度海关出口额在600万(含)美元以下的外贸企业。同时,为提升对“普惠平台类”企业的服务质效,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线上投保/续转的企业,无需提供保单文件。
大家可以及时关注各市商务部门发布的出口信用保险资金申报指南。具体内容以政策文件和保单约定为准,也可以咨询有关保险公司。目前,国家批准从事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共5家,分别是中国信保、中国人保、太平洋保险、平安产险和大地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