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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哪些商品需要办理大宗商品进出口报告?向什么机构申请办理?

来源:广东省商务厅      发布时间:2023-12-26 16:07:44 

  根据《商务部关于印发<大宗产品进出口报告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在大豆、油菜籽、豆油、棕榈油、菜子油、豆粕、鲜奶、奶粉、乳清、猪肉及副产品、牛肉及副产品、羊肉及副产品、玉米酒糟、关税配额外食糖等14种产品继续实行现行进口报告制度的基础上,新增原油、铁矿石、铜精矿、钾肥、稀土实行大宗商品进出口报告制度。现行实行进口报告制度的14种农产品由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办理进口报告;新增5类能源资源产品由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办理进出口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