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有关反倾销调查的法律法规制定于1999年,主要包括:
(一)《防止进口中的不公平竞争法》根据《防止进口中的不公平竞争法》(Law on the Prevention of Unfair Competition in Imports),其立法目的在于防止进口中的不公平竞争行为对土耳其的国内产业造成损害,主要针对倾销行为和补贴行为。该法对倾销、补贴以及与其相关的法律术语进行了定义,并对反倾销、反补贴的基本程序作了提纲挈领式的规定,包括申请与审核、反倾销反补贴调查机构、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征税机构、原审调查、价格承诺、临时反倾销反补贴税、最终反倾销反补贴税、保证金的返还、复审等。这部法律是土耳其反倾销调查基本法。
(二)《防止进口中的不公平竞争法令》《防止进口中的不公平竞争法令》(Decree on the Prevention of Unfair Competition in Imports)是在《防止进口中的不公平竞争法》的基础上制定的,主要涉及与反倾销、反补贴相关的具体程序问题,包括:实施反倾销、反补贴措施的条件、适用反倾销、反补贴措施的原则、追溯征收、征税期限与复审、新出口商复审、暂停征税、多交税金的返还、反规避等。
(三)《防止进口中的不公平竞争条例》《防止进口中的不公平竞争条例》(Regulation on the Prevention of Unfair Competition in Imports),以《防止进口中的不公平竞争法》为依据,对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的方法与程序作出了具体化、明确化的规定。其具体内容包括:倾销的认定、补贴的认定、损害的认定、调查程序与原则、价格承诺和复审。总的来说,土耳其反倾销法是以“防止进口中的不公平竞争法”为基础,其他两部法令和条例对其作了程序上和内容上的补充。
土耳其反倾销调查机构正是在以上三部法律法规的框架下进行反倾销调查并作出反倾销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