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试点企业向南沙开发区金融局提交申请材料,南沙开发区金融局上报联合工作机制认定,经认定符合条件的,由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出具相关文件。企业取得认定文件后,到注册地外汇管理局申请办理QFLP规模外汇登记手续,后在南沙区内银行开立QFLP专用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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