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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昵称:
Sansan
留言日期:
2025-04-24
主题:
汽车经销商信息备案
内容:
我公司有意拓展汽车销售业务,关于销售资质的问题希望能得到解答: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中规定汽车经销商应当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里进行备案,请问“经销商”的范围应如何理解?是否所有参与汽车销售的企业都需要备案,包括二级经销商,还是说只有得到主机厂授权的一级经销商才需要备案?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4-24
答复时间:
2025-04-28
答复单位:
广东省商务厅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商务部令2017年第1号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适用本办法”,你公司如果有意拓展汽车销售业务,根据“第二十七条 供应商、经销商应当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90日内通过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备案基本信息。供应商、经销商备案的基本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自信息变更之日起30日内完成信息更新”要求,应当在商务部官网中“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进行备案。 感谢您对广东商务工作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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