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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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周
留言日期:
2025-10-22
主题:
商务部025第57号和61号对境外相关稀土物项(钇、铕)--出口管制适用性问题咨询
内容:
政策来源:
商务部、海关总署025第57号和61号 公布对境外相关稀土物项实施出管制的决定: 境内出口经营者出口公告所列两用物项,应当在出口报关时按照要求填报最终目的国或者地区,并按照本公告所附合规指引,向境外进口商、最终用户出具《合规告知书》。
说明:
我司生产LED电子类产品,产品原材料之一是荧光粉。
荧光粉供应商的荧光粉产品含有钇(价值占比1%以内)、铕(价值占比3%以内)。
我司深加工及制成LED电子器件产品成品后,产品含钇(价值占比0.1-0.15%以内)和铕(价值占比0.3-0.9%以内)。
疑问:
1、我司生产的含有管控物项原料的但深加工后的LED电子产品成品(属间接含有管制物项)是否适用于受公告管理的情形和范围?
2、该政策是否有缓冲期?
3、出口到国外是否需要申请两用物项出口许可,还是只需要合规告知书?
3、具体需要哪些合规的流程和手续,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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