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韩小姐
留言日期:
2025-10-27
主题:
关于“出口手机成套散件(含手机电池)是否属于两用物项”的问题咨询
内容:
根据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58号公告,公告自2025年11月8日起正式实施,针对:锂电池相关物项及有关设备,提出了出口管制要求。我们企业计划在11月出口手机成套散件(含手机电池),由于手机电池的重量能量密度大约有309Wh/Kg,是否属于出口管制范围 ,必须要办理出口许可证?谢谢!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