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Yoyo
留言日期:
2025-10-28
主题:
境外再投资咨询
内容:
《境外投资管理办法》(2009)于2009年5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要求境外再投资需要履行备案程序,《境外投资管理办法》(2014)改为境外再投资需要事后报告。请问:一家境外中资企业于2009年5月1日之前实施了境外再投资,未办理过境外投资备案/报告,当前该境外再投资企业发生股权变更,是否需要补办再投资报告?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10-28
答复时间:
2025-10-30
答复单位:
广东省商务厅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商务部工作要求,在完成境外法律手续后,请主动向商务部门报告境外再投资情况。感谢您对广东商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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