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我厅拟订了《广东省再生资源回收目录和回收路径指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建议请于2021年11月30日前反馈我厅(贸易管理处)。
联系电话:020-38819858
邮 箱:luozhaohan@163.com
为引导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我厅拟订了《广东省再生资源回收目录和回收路径指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建议请于2021年11月30日前反馈我厅(贸易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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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省再生资源回收目录和回收路径指引(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反馈情况
时间:2021-12-17 发布机构: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再生资源回收目录和回收路径指引(征求意见稿)》在广东省商务厅官网进行公示(2021年11月22日-30日)期间,共收到1条反馈意见,内容和处理情况如下:
反馈意见:建议将“再生资源回收目录”第10项中的“镁及镁合金废料”删除。因为镁是危险化学品,不宜列入再生资源回收目录。
采纳情况及理由:建议合理,采纳,并在《广东省再生资源回收目录和回收路径指引》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