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发挥广东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战略枢纽、经贸合作中心和重要引擎作用,推动合作区高质量发展,我厅牵头制定了广东省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20年10月8日。
各界人士可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来函请寄:广州市天河路351号广东外经贸大厦广东省商务厅对外经济合作处,邮编510620。电子邮箱:hezuochu@gdcom.gov.cn。
广东省商务厅
2020年9月9日
为更好发挥广东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战略枢纽、经贸合作中心和重要引擎作用,推动合作区高质量发展,我厅牵头制定了广东省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20年10月8日。
各界人士可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来函请寄:广州市天河路351号广东外经贸大厦广东省商务厅对外经济合作处,邮编510620。电子邮箱:hezuochu@gdcom.gov.cn。
广东省商务厅
2020年9月9日
关于《广东省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反馈情况
时间:2020-10-22 发布机构: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在广东省商务厅官网上进行公示(2020年9月9日至10月8日)期间,共收到2条反馈意见,内容和处理情况如下:
反馈意见一:第七条 建议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参照省的做法,明确商务部门、财政部门对合作区进行支持,利用自身优势和资源,支持所属企业开展合作区建设。
采纳情况及理由:建议合理,采纳,将在工作中指导各市明确有关部门进行支持。
反馈意见二:第十二条 建议对所谓中介机构加强管理。
采纳情况及理由:建议合理,采纳,在工作中将按照我省有关中介机构的管理规定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