厘清印度商标维权路径
随着中印双边经贸合作持续稳定发展,印度巨大的市场潜力吸引着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那么,中国企业在大力开拓印度市场时若遭遇商标侵权该如何进行维权,这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商标立法情况
印度现行《商标法》于1999年12月30日通过,2003年9月15日生效,于2010年修订。该法加强了对产品商标及服务商标的法律保护,并对防范欺骗性商标的使用作出了详细规定。除《商标法》外,印度现行的商标法律法规还有《商标实施规则(2002)》(2017年修订),《地理标志产品(注册与保护)法(1999)》和《地理标志产品(注册与保护)规则(2002)》。
为适应全球发展的需要,印度还于1995年1月1日加入《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于1998年9月7日加入《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于2013年7月8日加入《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
商标侵权判定
印度《商标法》规定以下情形构成对注册商标的侵权:一是既非商标注册所有人、也无许可使用资格之人,在贸易过程中将与商标相同或欺骗性近似的标志用于商标注册的商品和服务,且其方式使对该标志的使用易被认为是作为商标使用时,为侵犯注册商标。
二是既非商标注册所有人、也无许可使用资格之人,在贸易过程中使用的标志因为下列原因,可能导致公众混淆,或可能对注册商标产生联想的,为侵犯注册商标:该标志与注册商标相同,且与注册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类似;或该标志与注册商标近似,且与注册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相同或类似;或该标注与注册商标相同,且与注册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相同。
三是既非商标注册所有人、也无许可使用资格之人,在贸易过程中使用下列标志的,为侵犯注册商标:该标志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该标志用于的商品或服务与注册商标不类似;注册商标在印度有声誉,且对该商标无正当理由的使用不当地利用或损害了注册商标的显著特征或声誉。
四是将注册商标用作自己的商业名称或商业名称的一部分,或其企业名称或企业名称的一部分,或其经营商标注册的商品或服务的企业名称或企业名称的一部分,为侵犯注册商标。
五是将注册商标用于商品标签或包装材料,如商业票据,或用于商品或服务的广告宣传,且在使用商标时明知或应当知道对商标的使用无所有人或被许可人的适当授权,为侵犯注册商标。
六是商标的广告宣传属下列情况的,为侵犯注册商标:不正当利用且违反了工商业诚实做法的;或损害注册商标显著特征的;或有损于注册商标声誉的。
七是注册商标的显著要素为词语或包括词语的,口头使用这些词语与视觉表现一样构成商标侵权。
遭遇侵权的救济途径
印度的知识产权保护以立法为保障,司法、行政和民间三方积极互动、紧密配合,构建起了独特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不断更新与完善法律,使之与国际条约接轨,成为印度实现知识产权保护的主要特点。在印度,商标注册人如遭遇商标侵权,共有三种救济途径可供选择,即民事救济、刑事救济和行政救济。
印度巨大的市场潜力、得天独厚的成本优势、不断改善的营商环境,加之中国实施“走出去”战略和“一带一路”倡议的影响,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开始重视印度市场。中国企业在大力开拓印度市场的同时首先应做到合法经营,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但当中国企业在印度遭遇商标侵权时,也不能被动消极,而应积极运用印度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寻求商标侵权救济途径,保护自身知识产权合法权益。懂得如何在印度通过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对中国企业在印度的发展至关重要,也有助于改善中国企业在印度的营商环境,使得中印双边经贸合作得以持续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