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控涉外风险护航中企“走出去”

来源:国际商报      发布时间:2022-03-17 

  法治与合规是企业出海的重要保障,合规管理能力也是企业保持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方面。在“走出去”的过程中,部分中企因合规风险遭受了巨大的经济和声誉损失。在RCEP正式生效实施、共建“一带一路”进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需要更积极主动地对接国际规则和标准,管控好涉外风险。

  在日前由北京律师法学研究会指导、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承办的涉外投资交流会上,有关涉外专家、学者、商协会代表、企业代表等围绕涉外投资贸易法治新形势、新进展交流看法,建言献策。

  法律服务做“领跑”

  当前,中企境外经营遭遇合规风险的主要原因包括合规意识不足,忽视诚信经营;对目的国的法律、监管要求不了解,尽职调查不充分,仓促投标;没有建立完善的合规管理体系,缺乏必要的制度和流程,例如合同管理、质量管理、投资决策合规审查等制度。

  “法律服务应成为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长跑的‘领跑员’,引导企业更好地‘走出去’,同时企业应更加重视用好专业服务机构的力量,携手共建‘一带一路’。”丝路国际产能合作促进中心副主任杨光强调,坚持“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坚持走开放、绿色、廉洁的“一带一路”建设之路,离不开打造完整健全的法律体系作为支撑。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要抓住政策、项目、资金、人才、专业服务这五个要素,更要在产业链、供应链上抱团协同。如对于能源矿产等项目,企业应强化对政治、政策、汇率等风险的敏感性,面对海外项目机遇可以“手拉手”的形式协同出海,且要合法、守法经营,树立中国企业形象。

  “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深入推进,法治在稳预期、化纠纷、利长远方面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营商环境的特殊作用日益凸显。”“一带一路”律师联盟秘书长康煜指出,“一带一路”涉及的国家和地区众多,且法律制度各不相同。中国企业的涉外经营风险多集中在投资市场准入、国家安全审查、投资者保护、公司治理、建设工程和贸易纠纷、劳工、环保、知识产权等合规经营以及外汇管理制度、争议管辖等方面。法律服务在“一带一路”建设中需求很多,大有可为。

  北京律师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孙在辰表示,中企国际化程度越来越高,中国律师将同行一道,有力保障中企的国际化经营,助力中企大踏步“走出去”,为中国全方位对外开放和共建“一带一路”的深入实施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风险管控见实招

  健全风险管理机制体系、做好商情等尽职调查、重视诉前解决机制……针对如何做好海外业务合规和风险防范,与会嘉宾分享了不少经验做法。

  中国华电集团专职董事王锡南介绍道,华电的经验是建立健全海外业务合规风险管理体系、预防体系和应对机制,对海外项目进行合规体检,针对合规管理关键环节,建立具有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的海外合规风险防范机制,构建权责分明、流程清晰的海外合规风险控制体系。

  开拓数字服务业和数字丝绸之路建设在发展中国家有较大的投资空间。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袁新勇表示,国际工程的合同条款要完备、证据要保存,只有提高法律意识、合同意识,注重契约精神,才能走得出、走得稳、走得好。

  ISO37301认证标准于2021年发布后,已取代ISO19600,合规管理由参考性标准转化为认证标准。中合合规研究院院长、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姜先良律师建议,“走出去”的企业应该根据最新的国际标准ISO37301和中国标准建立更加完善的合规管理体系,加强合规制度、组织和文化建设。

  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熊永立律师指出,“对外投资和国际工程承包业务的开展要做到知己知彼,做好商情调研,签订合同要关注细节,要加强对项目的科学管理……要跟进关注国际工程合同发展变化与最新判决案例,重视诉前解决机制,重视仲裁条款签订,充分利用第三方争端解决机制”。

  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国际法律事务中心主任陈栋律师结合团队的实务经验,分享了把控跨境商事法律风险的三个锦囊:一是从风控角度梳理业务全流程,进行清单式管理,把控关键事项,关注时间节点;二是早期化解争议,灵活运用ADR(非诉讼纠纷解决程序)等国际商事多元调解手段;三是注重企业合规治理,对供应商、代理商等商业伙伴进行尽职调查,通过合规保护创造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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