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涉外法治取得重大进展
涉外法治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法治方式处理国际事务和推进全球治理的重要实践。党的十八大以来的10年间,中国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加强涉外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提升涉外司法执法效率,完善涉外法律服务体系,运用法治手段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能力显著提升。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黄文艺教授日前在参与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举办的“向世界讲中国这十年”系列讲座时就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开创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局面,推动法治中国建设取得了历史性的成就。其中,中国涉外法治工作主要在以下四个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是加强涉外领域立法。针对美国等频繁对中国机构和个人实施长臂管辖,中国坚持“以法制法”,加快完善反制裁、反干涉和反制“长臂管辖”法律法规体系,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不可靠实体清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等,进一步完善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加快推进中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建设,充实了涉外法治斗争的法律工具箱。
二是完善涉外法治服务体系。坚持“中国利益拓展到哪里,法治保障和服务就跟进到哪里”的理念,加快构建海外法治和安全保障体系,维护中国海外机构企业和人员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涉外工作法务制度,推动驻外使领馆普遍设立法务参赞和警务联系官,及时向境外人员提供安全和法律服务,支持有关企业和人员在境外依法维权。鼓励和支持国内大型律师事务所通过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和海外并购联营等方式开拓海外法律服务市场。以“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等中国海外利益密集、海外安全问题突出的地区为重点,建立健全海外法律和安全风险的评估与防范机制,保障中国海外投资项目的安全。
三是深入推进执法司法和反腐败国际合作。中国将拓展执法司法合作纳入到双边和多边关系建设的重要议题中,深入推进执法司法和反腐败国际合作。加快推进执法安全国际合作,有力维护了境内安全稳定。深化司法领域国际合作,完善中国司法协助体制,扩大国际司法协助覆盖面。加大海外追赃追逃和遣返引渡力度,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
四是积极推动国际关系法治化。坚持以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为引领,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推进国际规则的变革发展,推动了全球治理体系的改革和建设。全面参与反腐败、气候变化、海洋和基地等领域国际规则制定进程,持续举办“中国国际法治论坛”等重大活动,推进跨国法律法学交流,中国在国际法律事务中的话语权不断提升。推动各方在国际关系中遵守国际法和公认的国际关系基本原则,用统一适用的规则明是非、促和平、谋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