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三地法律部门联席会议成果丰硕

来源:南方网      发布时间:2023-01-13 

  实施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是立足国家发展大局作出的重大谋划,也是新时代“一国两制”新实践的重要平台。近年来,为有效推动落实大湾区的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广东省司法厅联合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澳门特区政府行政法务司建立粤港澳大湾区法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并充分发挥作用,以粤港澳三地法律服务的融合发展为支点撬动涉外法治工作新突破,以“小切口”实现大变化,积极推动粤港澳三地法律服务规则“软联通”,助力丰富“一国两制”新实践和大湾区高质量发展。

  建立形成联席会议机制

  2019年9月12日,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广东省司法厅及澳门特区政府行政法务司在香港召开粤港澳大湾区法律部门第一次联席会议。在第一次联席会议上,三地法律部门就建立联席会议机制达成一致共识,并通过了有关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机制规定成员单位为广东省司法厅、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澳门特区政府行政法务司,每年由三地轮流召开;规定联席会议围绕粤港澳司法及法律交流及协作事项进行沟通协商,共同推进大湾区法治建设。

  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实行“1+N”模式(1表示联席会议,N表示若干主题),每次联席会议在调解、仲裁、律师等条块工作中选取若干意向议题,提交联席会议进行决议或磋商,同时针对每块工作成立专门工作委员会,确保工作稳步推进。联席会议还坚持线上线下、会前会中会后相结合,协调联动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2019年至2021年,三地法律部门轮流牵头共召开了3次联席会议,分别就调解、仲裁、律师、法律培训等10个项目议题进行了商议和推动实施。2022年12月16日,粤港澳大湾区法律部门召开第四次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大湾区跨境争议调解示范规则,并对三地和解(调解)协议的相互承认和执行、建立大湾区仲裁员推荐名册、三地法律部门工作人员能力建设等议题进行深入研究讨论。

  粤港澳三地法律服务加快融合发展成果丰硕

  在联席会议推动下,粤港澳三地法律服务融合发展取得了丰硕成果。

  △调解——成立调解工作委员会,发布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两项标准”

  第二次联席会议通过了《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平台建设工作方案》,并批准设立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工作委员会;2021年8月26日,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工作委员会揭牌成立;2021年举行的第三次联席会议审议通过了《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资格资历评审标准》《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专业操守最佳准则》(以下简称“两项标准”),有力推动三地调解规则衔接、调解员资格互认、标准对接。2021年12月,粤港澳三地法律部门以中、英、葡三个语种联合发布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两项标准”全文。

  近年来,广东省司法厅开发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平台小程序,将“预约调解、远程调解、联合调解、邀请调解”与“赋强公证、仲裁裁决、司法确认”等功能汇合,方便当事人咨询、查找调解服务,实现当事人、调解员、调解组织、公证机构、仲裁机构、法院等的多方对接,打造便利、快捷、低成本的线上“一站式”调解服务平台;指导珠三角九市司法局引导、支持、规范辖区内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参与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工作,珠港澳知识产权调解中心、横琴(珠澳)金融纠纷调解室于2021年相继建立。省司法厅联合省高院出台《广东自贸区跨境商事纠纷调解规则》,为推动粤港澳三地商事纠纷调解工作提供规范遵循。

  △仲裁——推动商事仲裁制度规则联通

  2021年举行的第三次联席会议就粤港澳大湾区仲裁员推荐名册议题进行了讨论。

  2022年11月24日,广东深圳前海管理局联合深圳国际仲裁院、华南(香港)国际仲裁院举办深港海事仲裁高峰论坛,论坛旨在凝聚深港海洋产业及海事海商法律界专业力量,梳理深港海事仲裁发展现状,探讨深港海事仲裁前沿问题及仲裁实践,增强大湾区海事仲裁业协同创新,提升大湾区海事仲裁的国际影响力。

  近年来,广东省司法厅聚焦与港澳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和制度型开放,推动搭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交流合作平台和横琴珠澳跨境仲裁合作平台,支持召开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联盟2021年度会议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仲裁制度衔接及仲裁国际化发展论坛、“2021环太律协仲裁日”等活动。

  △律师行业——推进港澳律师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取得内地执业资质和从事律师职业试点

  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发展,市场对法律服务的要求日趋提高。围绕共同促进粤港澳律师融合发展,联席会议就积极推进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取得内地执业资质和从事律师职业试点、行业规则对接、为在内地九市执业的港澳律师提供相关便利等有关工作进行了深入沟通交流,推动共同做好在内地九市执业的港澳律师管理工作。

  2021年7月31日,首次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开考;2021年12月15日,广东省司法厅出台《关于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执业管理试行办法》,对执业申请、业务范围、权利义务、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2022年6月11日,第二次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举行。

  在2022年,首批通过考试人员完成培训考核,并领取了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证获准在内地九市执业。大湾区内地九市司法局出台一系列便利优惠政策措施,举办颁证仪式和进行宣传推介,为港澳律师在大湾区发展提供执业保障服务。广州市开辟港澳律师申请执业“绿色通道”,在全省率先出台6项支持保障措施;深圳市从税收、教育、住房、社保、生活补贴等五个方面出台优惠措施,鼓励港澳律师在深圳执业,专门成立港澳律师深圳执业服务中心;珠海市建成全省首个涉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着力打造珠澳法律服务合作、交流、普法、人才培养、理论研究“五大平台”,吸引大湾区律师进驻;佛山出台10条措施,吸引大湾区律师落户佛山。

  2022年11月11日,粤港澳大湾区(深圳)法治建设论坛在深圳成功举办。论坛就粤港澳法律服务合作发展、港澳律师在大湾区内地执业影响与展望、前海深港国际法务区建设、大湾区争议解决机制中的协同合作以及如何有效应对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法律风险等议题进行深度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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