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出台《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实施计划
越南政府常务副总理范平明刚签发了第01/QĐ-TTg号决定,批准《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的实施计划。
该计划旨在对有关部门和组织进行任务分工,决定指导、调控和其他措施,以便充分高效落实该协定。
各部委,部级单位、政府直属单位,各省、中央直辖市人民委员会负责通过新闻媒体、印刷宣传资料、举行培训班和研讨会等宣传RCEP协定,旨在提升工商界、行业协会、合作社等对RCEP协定的认知和理解。
为具备提供贸易信息功能的国家机构巩固网络,加强能力建设,推动其对进出口和国内市场的信息和预测,以便使越南企业及时掌握相关信息、技术要求、各自贸协定成员国的进出口管理,从而为越南企业制定规划、实施国内经营策略并对外投资创造便利条件。
各部委、行业、地方政府制定相关扶持计划,在符合国际承诺的基础上提升各行业、企业尤其是中小微型企业及合作社、农户的竞争力;为协定实施过程中受到巨大且严重影响的行业提供政策支持。朝着提升产品质量、环保、原产地追溯、满足国内和国际标准方向加速农业行业结构调整,促进数字化转型,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和生产模式。
大力促进在RCEP协定成员国的贸促活动,向各国工商界提供有关越南的商机和营商环境优势等方面的信息;继续完善相关招商引资政策和机制,从而发展与RCEP协定成员国的贸易关系,并吸引其对重点领域的投资;利用第四次工业革命的成果破解越南部分行业在实施该协定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瓶颈。
为企业展开深度技能培训,研究和开发成员国市场;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协助越南企业参与全球价值链和供应链,改革创新,数字化转型和可持续营商;推动国内企业与RCEP协定成员国企业的对接。
2020年11月15日,东盟10国与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在主席国越南召开第37届东盟峰会期间正式签署了《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
2021年11月2日,文莱、柬埔寨、老挝、新加坡、泰国、越南等6个东盟成员国和中国、日本、新西兰、澳大利亚等4个非东盟成员国已向东盟秘书长正式提交了核准书。RCEP协定于2022年1月1日正式生效。
2022年1月RCEP协定的生效将有助于促进东盟与每个伙伴国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多边化,对协定中的承诺和条款进行统一。这将有助于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特别是原产地规则和促进贸易便利化,助力巩固后疫情时期的区域供应链和推进经济的复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