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湾区独特优势利于探索不同法律衔接

来源:南方+      发布时间:2022-06-28 

  法治一直是香港赖以成功的基石及核心价值。根据世界银行的“全球治理指标(WGI)”,1996年香港法治指数百分值只有70分不到,到1998年百分值已上升到80多分,2003年至今一直维持90分以上。

  “回归25年来,香港的法治一直都非常稳固。”在香港回归祖国25周年之际,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在接受南方日报记者专访时表示,在“一国两制”的优势下,香港积极发挥国家唯一实行普通法的司法管辖区的特点,不仅为香港打造优异的国际营商环境提供有利条件,更让香港发展成为全球最受欢迎的仲裁地之一。

  郑若骅表示,粤港澳大湾区可以利用“一国两制”下“三法域”的独特性,积极探索不同法律规则之间衔接、司法协助机制,推动更多司法领域相互认可的标准和机制,促进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营商环境。

  香港与内地司法合作日渐密切

  郑若骅表示,香港是中国唯一实行普通法的司法管辖区,普通法的优势之一是大致以法律原则为基础,又必须适应社会价值和环境的变化。回归25年来,香港法治持续稳固,普通法的发展既具备确定性及可预期性,又能灵活应对商业变化的需要,为香港创造出一个优异的国际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利条件。

  稳固的法治下,香港本地和国际法律人才云集。香港有超过1万名执业律师,约1500名大律师,包括约100名资深大律师。另外也有大约1500名来自30多个司法管辖区的注册外地律师,法律服务面非常广阔。

  香港回归祖国后纳入国家治理体系,与内地司法合作也日渐密切。据郑若骅介绍,香港按照基本法第95条的规定,陆续跟最高人民法院签了9个司法上互相提供协助的安排,在司法领域合作方面取得一系列成效。

  如2019年签订的《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就仲裁程序相互协助保全的安排》,允许香港仲裁程序的当事人向内地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这让内地仲裁程序的当事人也可向香港特区法院申请强制令以及其他临时措施,从而确保仲裁可以公平公正的完成。

  近期,香港律政司向立法会提交条例草案,就两地的民事或商业案件设立互认及执行判决的机制。郑若骅表示,未来该条例一旦落实,当事人就不用两地来回打官司,民商事案件在香港的判决可以在内地执行,内地判决也可以在香港执行。“这样完完全全体现了‘一国两制’的特点。”郑若骅说。

  香港是全球最受欢迎的仲裁地之一

  “十四五”规划纲要指出,要支持香港建设亚太区国际法律及解决争议服务中心,对此郑若骅充满信心。据她介绍,回归25年来,香港用好“一国两制”优势,已经发展成为全球最受欢迎的仲裁地之一,2021年更超越巴黎,重夺全球最受欢迎仲裁地点第三位。

  “未来香港在建设亚太区国际法律及解决争议服务中心时,还需要保持我们的优势,重点做好几方面工作。”郑若骅指出,首先香港必须要确保法例是与时俱进、跟国际接轨,确保国际人士都可以清楚明白香港的仲裁法律、调解法律。

  其次,香港必须要了解当事人、仲裁当事人、调解当事人跟他的律师,还有仲裁庭、调解员对法律服务的需求。“比方我们之前通过的《仲裁法修正案》,就明确知识产权争议可在香港仲裁。”郑若骅说。

  第三,香港也要保持香港的人才优势,一方面巩固香港仲裁、调解人才的培养,包括提供国际法律方面的课程培训、为他们提供借调到国际组织的机会;另一方面也要吸引外部人才,为他们来香港提供便利的条件。

  第四,郑若骅认为香港需要吸引更多国际化仲裁机构,来推动香港国际仲裁的发展。目前香港已经有非常多国际化的仲裁机构,包括最早在1985年成立的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之后的贸仲香港仲裁中心、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最近也有亚非法协的香港区域仲裁中心。

  最后就是前沿性法律科技的发展。郑若骅表示可以预见,未来网上争议解决需求会越来越多。对此,香港在2018年就开始鼓励网上争议解决,希望通过这一些比较积极的措施,来加强国际法律跟争议解决中心的地位。

  大湾区“三法域”积极探索法律规则衔接

  6月11日,第二届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顺利在香港、深圳及珠海举行。这意味着,将会有更多熟悉两地法律的香港法律执业者为大湾区的发展提供专业服务。

  “粤港澳大湾区给香港所有行业带来的机遇都是无限的。”郑若骅说,香港律师通过大湾区执业考试、接受广东省律协培训后,可以拿到在内地执业的资格,在大湾区内地城市提供民商事的法律意见。这不仅有利于香港律师的发展,更可以加深两地律师的交流合作,形成互利互赢的结果。

  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日渐加快,越来越多国外企业、香港企业计划在大湾区内地城市进行投资。“这时候,香港律师也可以为他们提供法律意见,这必然有助于促进为内地吸引境外投资。”

  在郑若骅看来,在“一国两制”的制度优势下,粤港澳大湾区具有涵盖三个法域独特性,探索不同法律规则之间衔接、司法协助机制,促进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营商环境的同时,带动更多外资企业进入大湾区。

  深圳市在2020年发布《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让在前海合作区注册的港资、澳资、台资及外商投资企业的,可以协议选择包括香港法律在内的合同适用的法律。郑若骅认为这也是香港法律发展的一个重要突破,尤其在前海扩容8倍,相信会有更多企业享受这一个安排。

  “如果内地的企业它可以在没有涉外因素的情况之下,接触到香港的法律、香港的仲裁,他们就可以借此更好地熟悉国际法律环境。这对它未来走出去,从事更大涉外业务一定是有帮助的。”郑若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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