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正式提交RCEP核准书
来源:商务部 发布时间:2023-04-12
4月3日,菲律宾向东盟秘书长正式交存《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核准书。根据RCEP规定,协定将自核准书交存之日起60天后,即6月2日对菲律宾生效。这标志着RCEP将对15个成员国全面生效,全球最大的自贸区将进入全面实施新阶段。
我国是菲律宾最大贸易伙伴、第一大进口来源地和第三大出口市场。RCEP对菲律宾正式生效后,在货物贸易领域,菲律宾在中国—东盟自贸区基础上,新增对我国汽车及零部件、部分塑料制品、纺织服装、空调洗衣机等零关税待遇,经过一定的过渡期,上述产品关税将从3%-30%逐步降为零。在服务和投资领域,菲律宾承诺对超过100个服务部门开放市场,显著开放海运、空运服务,在商业、电信、分销、金融、农业和制造业领域,也给予外商更具确定性的准入承诺。这些都将为我国企业扩大对菲贸易投资往来提供更加自由便利的条件。
RCEP的全面生效将有助于扩大中国与RCEP成员国间的贸易投资规模,满足国内消费扩大升级的需要,巩固和强化区域产业链供应链,推动全球经济长期繁荣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