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做法:歇业制度是指依法设立的商事主体在存续期间遇到天灾、疫情等不可抗力或其他困难暂时无法开展经营活动时,向商事登记机关申请保留其主体资格、不按照自行停业处理,待情况好转后重新启动经营的制度。近年来,部分商事主体因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暂时无法开展经营活动,但其仍有较强经营能力,待情况好转后可重新经营。为助力商事主体度过经济不活跃期,《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在国内首创商事主体可向商事登记机关办理歇业登记,仍保留其主体资格,并率先在前海实施。歇业期内,商事主体除不得从事经营活动外,仍然具备商事主体的其他合法权益,歇业期最长3年,在歇业期间开展经营活动的,就视为恢复营业。目前商事主体歇业登记制度试点已获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认可,在《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予以推广。
改革亮点:实施商事主体歇业登记制度,企业可在一定期限内暂停经营,有助于降低市场主体维持成本,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也为我国出台相关的帮扶政策措施提供制度基础。歇业制度是推动商事登记规则一体化的尝试,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六稳六保”的要求的有针对性的措施,为市场主体在遭受临时困难时,提供一个积蓄力量、东山再起的机会。
实践成效:截至2021年12月底,前海共有7家企业办理歇业登记,实施商事主体歇业登记制度,为经营困难的企业提供一个缓冲性的制度选择,降低市场主体维持成本,有利于助企纾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