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做法:作为全国唯一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区,前海始终高举习近平法治思想伟大旗帜,牢记深港合作战略任务,全力打造深港国际法务区。法治建设呈现出“一个突破、两个支撑和三方联动”的发展态势。
一个突破即充分利用特区立法权,支持法律适用的规则对接,《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允许前海法院民商事合同当事人一方为在前海合作区注册的港澳台资及外商投资企业协议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该规定突破了《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不需要合同具有涉外因素和连接点的情况下可以让当事人选择适用境外法律,更加尊重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更加具有开放包容性。
两个支撑即司法和仲裁的两个支撑充分保障当事人适用境外法的选择得到真正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第一国际商事法庭)以及深圳国际仲裁院已经确定永久落户前海,目前已经有16家国际知名仲裁机构确定进驻前海开展相关业务。前海法院和深圳国际仲裁院联合港澳,服务“一带一路”,面向全球,积极推进“六个国际化”,包括治理结构国际化、仲裁员结构国际化、业务结构国际化、仲裁裁决执行国际化、仲裁合作平台国际化、仲裁规则国际化。
三方联动即通过律师事务所、法律查明机构和政府部门三方联动为当事人适用境外法提供服务保障。联动香港积极推动法律服务业在前海发展。联动最高人民法院在前海设立的中国港澳台和外国法律查明研究中心、最高人民法院港澳台和外国法律查明研究基地、最高人民法院港澳台和外国法律查明基地等机构,积极构建域外法治查明机制,制订《域外法律查明办法》和《适用域外法裁判指引》,完善法律查明与适用机制。三是联动专业法律服务机构倾力打造“一带一路”法治地图项目。
改革亮点:
一是通过立法、司法、仲裁和法律服务的系统集成创新,能够充分保障境内外企业对解决法律纠纷的诉求,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优越性和制度自信。
二是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提高涉外司法效能,积极在涉外涉港澳台法治保障方面发力,着力构建与港澳台及国际规则衔接、机制对接的自由、包容开放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是前海法治评估总体得分逐年进步,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改善,在规则体系、简政放权、优化营商环境、司法建设等方面走在全国前列。
实践成效:
一是前海已有23家法治服务机构运作,区内设立了7家粤港联营律师事务所,70余家国际法治服务组织确定进驻前海。
二是梳理了64个国家和地区的法律环境,收录960部超1000万字的法律资源,并完成10个重点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查明指南的编译和出版工作,“一带一路”法治地图平台已上线运行。
三是普华永道对照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指标体系对前海进行评估,前海在执行合同的效率、成本及司法环境上是处于世界领先水平,全球排名第3。
推荐理由:粤港澳大湾区具有“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三个法域、三个关税区、三种货币”的独特性,法治是推动深港规则衔接、机制对接的制度基础,也是化“两制之异”为“两制之利”的“最大公约数”。前海以建设深港国际法务区为契机,在坚持一国之本、尊重两制差异、善用两制之利的基础上,进行系统集成改革,推进深港不同法律体系和司法制度之间的经验共享、优势互补,打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