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做法:广东自贸试验区积极对标国际贸易规则体系,充分利用毗邻港澳优势,创新粤港澳关检合作监管新模式,综合运用一次申报、分批出境,小商品简化归类、汇总申报,进口食品检验前置及第三方采信等创新制度,逐步实现粤港澳三地口岸联检单位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等领域实现便利化通关。
改革亮点:一是对供澳建材等货物实行“一次申报,分批出境”。对大批量、品质单一且风险较低的供澳建材等货物,允许企业当日内提前一次性申报,海关根据实际出口货物的总体情况处理报关单,卡口凭报备清单分批验放出境。
二是实现珠澳小商品简化归类、汇总申报等快速通关。专门针对珠澳小商品品种繁多等特点,启动旅游购物出口监管模式,对同一提单下的多项商品进行合并归类,允许珠澳小商品通过简化归类、汇总申报等快速通关。
三是对符合“CEPA原产地认定标准”港澳产食品实施特殊监管政策。对澳门食品实施“进口食品检验前置”及第三方采信,认可由澳门符合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对其质量安全及中文标签进行检验出具检验证书,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将其作为进口食品合格评定依据之一,据此快速验放。区内按照“产地证明+符合性评估+风险监控”的合格评定程序,建立CEPA食品“进口审单放行”质量安全保障机制,对港澳政府主管部门认可的原产地、官方卫生证书和其他合格证明材料以及风险监控结果作为检验检疫放行依据,对符合要求的食品实施口岸快放。前海片区对在新的CEPA认证认可合作公告中,将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增加为落实CEPA中认证认可条款的联系单位,推动有意承担认证检测业务的香港认证机构与深圳有资质的认证机构进行合作,支持香港服务提供者在深圳设立合资与独资第三方检验鉴定机构,开展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
四是对澳门中转货物单证实行“无纸化”提交。横琴片区对经港澳中转进口我国各优惠贸易安排项下货物均实现以“中转确认书签发子系统”签发《中转确认书》,对符合条件的经港澳中转进口我国各优惠贸易安排项下货物,海关主要验核《中转确认书》电子信息,不再要求进口人提交中转确认书正本。
五是实行珠澳陆路口岸小客车机检检查结果参考互认。珠澳双方海关对经珠海横琴口岸与澳门莲花口岸两个陆路口岸进出境的小客车,在接受一方海关机检检查正常,且车辆保持按照规定路线行驶以及没有异常停留的,另一方海关对驾驶员主动提交由检查方海关加盖专用印章的《来往澳门汽车进出境签证簿》后,车辆一般情况下可免于第二次机检。
实践成效:一是港澳关检“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合作成效明显,货物申报、查验环节和时间大幅缩减,其中对供澳建材方面,横琴片区实行“一次申报、分批出境”后单批次货物通关时间从20分钟缩短至3-5分钟,珠澳小商品简化归类后平均每票报关单节约通关时间约1小时、超过数百家小微企业受惠。
二是简化CEPA 、ECFA项下货物原产地证明提交标准和直接运输认定,经澳门中转的ECFA货物节省中转时间0.5-2天。
三是珠澳两地海关互认陆路口岸小客车车方面,节约通关时间40%,横琴片区已便捷验放互认陆路口岸小客车3448辆次。
四是港澳产食品报检入境和第三方采信方面,横琴和南沙片区被抽查送检的进口食品从原7-11个工作日缩短到目前2-3小时内,横琴和前海片区目前对电动自行车、一次性卫生用品等进口产品实施第三方检验结果采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