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做法:南沙片区以新版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以及CEPA协议内容为编制基础,同时梳理汇总金融行业以及法律、会计、税务、咨询与调查服务、建筑工程、设计等专业服务领域的有关政策,先后出台了广东自贸试验区首张金融业对外开放清单指引——《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沙片区金融服务业对外开放清单指引(2018年版)》、全国首张专业服务业对外开放清单指引——《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沙片区专业服务业对外开放清单指引》。
两份《指引》分别以表格形式列明了自贸试验区对银行业、证券公司等金融业以及法律、会计等专业服务业所实施的共129项特别管理措施,具体包括对股东机构类型要求、股东资产规模要求、资本金要求、股权结构限制、业务范围等内容,同时结合行业特点,有针对性地列明行业特别管理措施,例如,专业服务业的特别管理措施着重增加了执业准入的有关内容。同时,两份《指引》还对编制依据、技术说明、例外规则、执行标准和评估制度等事项进行了说明。
改革亮点:一是由于金融、专业服务业领域限制性措施较多,涉及多项法律条文,且发布时间不一,《指引》分行业、类型将不同时间段的政策进行梳理,进一步增强了清单的透明度,为外国投资者以及港澳投资者进入相关服务业领域提供参考。同时,《指引》强调可操作性,还列明了设立的程序和要求,力争实现“清单在手,落地无忧”。
二是编制该《指引》,进一步凸显了南沙片区引领改革开放创新的重要作用,并为我国服务业进一步扩大开放进行了积极有益探索。
实践成效:通过出台两份《指引》,政府相关部门能较为清楚的了解相关企业的准入门槛,提高招商引资的针对性;相关企业可通过《指引》清晰了解相关门槛要求,为境外投资者到区内投资相关行业提供清晰的政策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