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做法: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更好地发挥新海关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切实解决关区免税进口科研设备流动监管方面的需求“痛点”问题,深圳海关创新免税进口科研设备流动监管模式。具体来说,就是在“互联网+”网上办事大厅嵌入“免税进口科研设备流动监管”模块,大力推进“网上办、指尖办”,科研单位可通过此模块自行网上申报,从网上办事大厅获取海关审核同意回执,实现免税进口科研设备、仪器的自主移动和携带。此模式将原纸质申请变为网上办理,在确保科研用途的前提下实现设备灵活使用,在深科研单位足不出户即可完成科研设备流动使用申报。
改革亮点:一是解决目前减免税科研设备日益增长的流动需求。改革关区免税进口科研设备流动监管模式,在确保科研用途的前提下扩大设备使用范围,可一次性申报多个流动需求,满足科研机构研发和科研资源优化利用的实际需求,提高免税进口科研设备的使用效率,降低免税进口科研设备流动使用可能存在的违反海关监管规定风险,最大程度便利科研机构利用免税进口科研设备开展技术研发。
二是实行全程线上海关监管手段。在深圳海关网上办事大厅上研发增设“科研设备流动使用”模块,推进“网上办、指尖办”,对于已在我关办理减免税备案的关区科研机构(含高等学校、院所及企业技术中心等)均可直接登录该模块享受减免税科研设备流动使用便利措施,实现科研机构足不出户就可完成所有减免税科研设备流动海关监管手续的既定目标,满足科研机构对设备流动时效性高的实际需求。
实践成效:一是截至2020年3月20日,已有包括南方科技大学、深圳华大生命科学研究院、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香港理工大学深圳研究院、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西北工业大学深圳研究院、深圳大学、鹏程实验室、香港城市大学深圳研究院及深圳数字生命研究院等10家科研机构与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享受关区免税进口科研设备流动监管模式改革红利,涉及免税科研设备货值5428.57万元。
二是针对新冠疫情科研攻关紧急需求,深圳海关第一时间与深圳市科创委沟通协调,通过“免税进口科研设备流动监管”举措调拨南方科技大学、深圳市数字生命研究院等高校院所科研设备至抗疫一线科研攻关使用;对用于疫苗开发、病人分级、病理分析等科研攻关的免税设备快速办理监管手续,目前保障快速蛋白纯化仪、微孔板清洗机等设备供5批次投入抗疫使用,涉及免税科研设备货值983.44万元。
推荐理由:免税进口科研设备流动监管模式改革满足了科研机构日益增长的免税进口科研设备流动使用需求,在满足海关规定监管条件下,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便利免税进口科研设备合规流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