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做法:前海法院集中管辖深圳市辖区内应由基层法院管辖的一审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其中涉港商事案件数位居全国法院第一。前海法院立足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定位,积极回应域内外商事主体解决纠纷的多元需求,坚持包容、开放、平等保护的司法理念,全面推进涉外涉港澳台商事审判机制改革,打造法律查明与适用的“前海名片”,联动香港打造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机制,探索跨境纠纷解决新模式,搭建“环自贸区”诉讼服务圈,构建粤港澳大湾区跨境争议解决机制,提升司法国际区际公信力。
改革亮点:一是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涉外涉港澳台商事审判机制。全面推进6大方面27项涉外涉港澳台审判机制改革,其中包括:建立“法官+香港地区陪审员+国际专家咨询委员会”的专业审理机制,聘任32名香港地区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提升涉外涉港澳台案件审判专业化水平,增强内地与香港的司法互信。建立当事人转交送达制度,缩减送达时间,提升涉港纠纷化解效率。建立律师费转付机制,成功审结首例由非诚信当事人承担30万律师费的案件,助力粤港澳大湾区诚信体系建设。二是建设全国最为系统的域外法律查明与适用机制。充分尊重和保障当事人选择适用域外法的权利,依托最高人民法院在前海法院设立的“港澳台和外国法律查明研究基地”,制定《关于审理民商事案件正确认定涉港因素的裁判指引》《域外法查明办法》,充分保障域外法“查得明”“用得准”,努力打造域外法查明“前海名片”。三是联动香港打造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成立“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诉调对接中心,与粤港澳调解联盟等40多家域内外仲裁、调解机构开展合作,不断完善多元化的国际商事争议解决平台与机制。先后聘请77名外籍和港澳台地区调解员参与跨境纠纷化解,并推动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流动和资质认定统一。健全符合国际惯例的调解规则和实务指引,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调解规则的统一。四是探索“互联网+”跨境商事纠纷调解新模式。积极对接国际ODR先进经验,充分尊重当事人自由选择调解地点和调解方式,推动“在线调解”“跨境调解”新模式。成功实践由香港地区特邀调解员在香港组织当事人成功和解、香港地区当事人在线参与调解等案例。搭建“一带一路”法律公共服务平台 ,覆盖沿线31个主要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及案例,千名法律专业人士在线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五是与广东自贸区法院联合搭建“环自贸区”诉讼服务圈。与广州南沙、珠海横琴两家自贸区法院,就诉讼服务与多元化纠纷解决工作互助协作和资源共享开展深度合作,联合推进跨域立案、跨域调解、跨域庭审和共享港澳地区调解员,为粤港澳大湾区商事主体提供便捷经济高效的“一站式”诉讼服务。
实践成效:2015年至2019年,共有54件案件当事人在合同中选择适用香港法,其中,适用香港法调解成功案件12件,判决24件。2016年11月,前海法院首件适用香港法裁判的案件,被媒体评价为“前海法院一小步,推进企业信心一大步”。前海“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诉调对接中心在跨域平台建设、专业人才培养、粤港澳规则对接等方面积极探索,为跨境纠纷的公正高效解决积累了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截至2019年,成功调解案件3796件,其中香港地区调解员成功调解606件,前海法院国际商事调解经验入选最高法院《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在全国法院推广,并入选广东法院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典型案例。
推荐理由:前海法院深度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大局,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不断完善公正高效权威的涉外涉港澳台商事审判机制,打造全国最为系统的域外法律查明与适用机制,联动香港打造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探索“互联网+”跨境纠纷解决新模式,搭建“环自贸区”诉讼服务圈,在建设具有前海特色的国际化、专业化、体系化的跨境争议解决机制方面成效突出,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全面铺开、深圳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提供了精准的司法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