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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第121届广交会出口展展位的通知

来源:贸易促进处      发布时间:2016-11-03 00:00:00 
各市(区)分团、各省属企业: 
第121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即2017年春季广交会)出口展展览规模、展期与展区设置维持第120届基本不变,展位申请于2016年11月1日启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展览时间及展出内容
第一期:2017年4月15日-19日
展出内容:电子及家电、照明、车辆及配件、机械、五金工具、建材、化工产品、新能源等。
第二期:2017年4月23日-27日
展出内容:日用消费品(含宠物用品)、礼品、家居装饰品等。
第三期:2017年5月1日-5日
展出内容:纺织服装、鞋、办公箱包及休闲用品、医药及医疗保健、食品等。
展品目录详见附件1。
(注:第一、三期同时设立进口展区)
二、展览地点
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380号)
三、展位申请起止时间
2016年11月1日-30日(品牌展位确认时间:2016年11月1日-20日)
四、展位申请流程
广交会出口展展位分为品牌展位和一般性展位,请登录广交会官方网站(https://www.cantonfair.org.cn/),点击“参展易捷通” 申请展位,并登记确认公司及展品信息。在完成网上申请登记后,请与所属市(区)交易团(交易团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联系办理后续相关事宜。
(一)品牌展位
  属第120届广交会品牌展位参展企业,按原品牌展位的类别与数量确认第121届品牌展位申请,如确认退回全部或部分品牌展位,请书面提交退展位申请报所属市(区)交易团;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品牌展位。
(二)一般性展位
有意参展且符合广交会参展资格的企业(参展资格标准详见附件3),按展品目录填报对应展区,在线打印参展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后报所属市(区)交易团,且按所属市(区)交易团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后,参展申请方正式生效。
第三期中央通道展位(即卡车通道)同时接受地区特色产业集群参展申请(仅限除食品外的第三期展区类别)。请有需求的地区特色产业集群根据企业申请情况,于2016年12月15日前提出书面申请报所属市(区)交易团,所属市(区)交易团汇总后报送省交易团。
(三)新能源、宠物用品展位
第121届广交会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仅对退回及回收的展位进行重新安排。符合展位使用条件的参展企业,在确认已知相关要求(详见附件4)后,按以下流程申请:
第120届已参展的企业,仅需在线提交展位申请,打印参展申请表并盖章报所属市(区)交易团;其余申请企业,除上述外,还须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五、网上申请填报要求
请根据参展易捷通的提示、指引,详细、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其中:
(一)产品填报时,在每个申请展区,须至少登记三个产品,且至少有一个产品的最近上传或更新时间在近三年内。
(二)部分有条件的展区实行展品专业分区。请根据主要展品类别(60%以上),如实选择申请展区下的对应展品专区,以便采购商更方便地查找企业展位位置。
(三)广交会实行全面绿色布展。自第121届起,企业可选布展类型仅限绿色特装展位和标准展位两种,即一旦获安排特装展位,必须进行绿色特装布展。广交会绿色特装展位标准详见附件5。
六、注意事项
(一)广交会将通过官方的网站、社交媒体和刊物等,将企业填报的信息用于宣传推介、贸易配对、在线查询等方面,请认真填报企业信息并及时更新当届展品信息,以便与采购商更快更好地取得联系。
(二)涉及刀具展品的企业务请按以下要求办理:在申请展位时须在“主要展品”项下如实填报刀具展品;如获展位安排,须按要求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刀具展品,并登记备案企业名称、法人代表和责任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展位号,以及展示刀具的数量、型号、尺寸等资料;参展期间,全部刀具展品须按要求入柜上锁。
(三)第一期大型机械及设备、车辆、工程农机(室外)、第二期户外水疗设施展位由广交会展览工程有限公司统一布展,其中大型机械及设备展区不接受企业自行特装布展申请。
七、特别敬告
(一)企业网上参展申请生效并不代表获得展位,展位安排结果将根据广交会出口展展位安排相关办法确定,以参展易捷通最终公布展位号或所属交易团通知为准。
(二)“参展易捷通”为广交会官方唯一申请渠道。申请展位相关事宜请联系企业所属市(区)交易团;企业所有参展事宜,包括缴纳参展费用、办理证件等,均随所属市(区)交易团办理。广交会出口展未委托除交易团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代理任何展位申请、安排等事宜。请企业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特此通知。
 
附件:1.广交会参展展品范围:https://www.cantonfair.org.cn/zh-CN/pages/ExhibitCategories 
2.交易团联系方式
3.广交会参展企业资格标准:https://www.cantonfair.org.cn/zh-CN/pages/%E5%8F%82%E5%B1%95%E4%BC%81%E4%B8%9A%E8%B5%84%E6%A0%BC%E6%A0%87%E5%87%86 
4. 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展位申请相关说明
5. 广交会绿色特装展位标准:https://cief.cantonfair.org.cn/cn/exhibitor/exhibition/green_detail.aspx?oid=29682  
  
    
广东省交易团
2016年11月1日

附件2
 

交易团及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单位

联系人

广东交易团

黄小姐

020-38819882

佛山分团

袁先生

0757-83350029

东莞分团

梁先生

0769-22810628

中山分团

萧先生

0760-89892856

惠州分团

刘先生

0752-2233030

江门分团

梁先生

0750-3507352

阳江分团

何小姐

0662-3362869

潮州分团

陈先生

0768-2398035

肇庆分团

辛小姐

0758-2837319

湛江分团

董先生

0759-3620166   

茂名分团

张先生

0668-2882147

清远分团

李小姐

0763-3363077

云浮分团

水先生

0766-8833107

顺德分团

何小姐

0757-22835496

河源分团

欧阳先生

0762-3387039

揭阳分团

吴先生

0663-8768007

梅州分团

袁先生

0753-2256670

韶关分团

邱先生

0751-8883731

汕尾分团

翁先生

0660-3379016


附件4
 
              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展位申请相关说明
 
一、展位使用条件
  (一)参展企业资格标准
  1.依法取得法人营业执照、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并已办理进出口企业代码;
2.展品属于展区规定的展品范围;
3.广交会统计口径下2016年出口额达75万美元(含),或2016年国内销售额达500万元人民币(含)。其中,出口额核定依据为海关统计,国内销售额核定依据为交易团审核确认的具备依法纳税凭证的国内销售额。
(二)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展品禁止参展
1.《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参展展品范围(出口展)》规定之外的展品。
2.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他有关出口产品质量法律法规规定的展品。 
3.涉及商标、专利、版权,但未取得合法权利证书或使用许可的展品。
4.被司法机关、仲裁机关或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认定侵权的展品。
5.在商务或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等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有不良记录且未经复检合格的展品。
(三)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禁止参展
1.商务部及地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告的违法违规企业,在公告期内禁止参展。
2.国家工商、海关、税务、质检、外汇、环保等部门通报的违法违规企业,在处罚期限内禁止参展;无处罚期限的,从处罚之日起连续六届禁止参展。
3.因违规转让或转(租)卖广交会展位、涉嫌重大展品质量与贸易纠纷投诉、知识产权侵权等违反大会相关规定,并处于被取消参展资格处罚期限内的企业。
4.因拒不服从大会管理、破坏展览秩序等其他行为,对广交会声誉或正常运营造成较大不良影响,被取消参展资格的企业。
二、参展申请材料清单
未在第120届广交会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参展的企业请提供:
(一)企业营业执照;
(二)企业海关编码对应的海关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如需使用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海关编码的,请一并提交相关股权关系的第三方证明文件;
(三)2016年国内销售额证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等具备依法纳税凭证的第三方证明);
(四)符合申请展区展品范围的产品介绍、图片,以及相关发明专利、境外商标、行业认证及境外专业展参展相关证明等。
  三、填报注意事项
(一)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下设展品专区,并对不同专区设置不同的展位安排标准,请务必如实谨慎填报,具体为:
新能源展区:太阳能光伏产品、太阳能光热产品、风能及其他新能源产品;
宠物用品展区:宠物用品、宠物食品。
(二)根据海关编码统计的出口额,是展位安排的重要参考标准。请按操作指引对企业海关编码进行确认,允许使用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海关编码,但须同时提供相关股权关系证明,且该子公司不得再申请该展区展位。
四、退展位约束机制
(一)在新能源、宠物用品参展企业展位数量安排经公示后确定公布之日起,至对应展区展位位置安排公布的前一天退展位的,所退展位收取一半展位费;
(二)在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展位位置安排公布之日起退展位的,所退展位仍收取全额展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