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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第116届广交会出口展展位的通知

来源:贸易促进处      发布时间:2014-05-08 00:00:00 

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商务主管部门(广州、深圳、汕头、珠海除外),有关省属企业:

  第116届广交会出口展展位申请将于2014年5月12日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期设置

  第116届广交会将于2014年10月15日-11月4日分三期举办,展区设置在第115届基础上进行了调整:

  第一期:

  增设新能源展区;

  计算机及通讯产品与电子消费品展区合并为电子消费品及信息产品展区;

  小型机械和工程机械(露天/棚下)展区重组划分为四个展区:动力、电力设备,通用机械、小型加工机械及工业零部件,工程农机(室内)和工程农机(室外)展区。

  第二期:

  增设宠物用品展区;

  取消土特产品展区(相关展品并入节日用品、家居用品等展区)。

  二、展位申请时间

  2014年5月12日-6月15日

  (品牌企业申请时间:2014年5月12日-5月30日)

  三、展位申请程序

  所有申请企业必须通过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申请展位。

  (一)品牌展位申请

  属第115届广交会品牌企业,暂按原品牌展位的类别与数量申报第116届品牌展位,逾期未申报的视为放弃。其中,涉及第116届合并、重组或新设的展区,品牌企业可在原展区品牌展位总数范围内,按以下办法申报,并打印参展申请表加盖公章后报所属市外经贸主管部门,省属企业报省商务厅贸易促进处。

  1.原属“计算机及通讯产品”、“电子消费品”展区的品牌企业,请按“电子消费品及信息产品”展区申请;

  2.原属“小型机械”、“工程机械(露天/棚下)”展区的品牌企业,请按重组后的对应展区申请;

  3.原属“电子电气产品”、“家用电器”、“照明产品”展区的品牌企业,如主要展品属于新能源范畴,请按“新能源”展区申请;

  4.原属“家居用品”展区的品牌企业,如主要展品属于宠物用品范畴,请按“宠物用品”展区申请。

  “电子消费品及信息产品”、“动力、电力设备”,“通用机械、小型加工机械及工业零部件”、“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品牌展位申请数量下限为4个,“工程农机(室内/室外)”展区品牌展位申请数量下限为2个。

  工程机械(露天/棚下)展区的品牌企业,原品牌展位数为2个的,第116届如需申报“动力、电力设备”或“通用机械、小型加工机械及工业零部件”展区的品牌展位,可继续按原2个品牌展位申报。(其余情况下申报上述展区品牌展位仍需遵循下限为4个的要求)。

  (二)一般性展位申请

  有意参展且符合广交会参展资格的企业,可根据第116届广交会参展展品目录申请对应展区的一般性展位,在线打印参展申请表加盖公章后报所属市外经贸主管部门,并按各市外经贸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相关评审材料后,参展申请正式生效。省属企业相关材料报省商务厅贸易促进处。

  四、注意事项

  (一)申请企业在线申请展位选择主要展品时,须填写展品对应海关编码(即HS编码,8位代码),同一海关编码仅限申请一个展区。同时,请各参展企业在系统申报展区中选择主要展示产品时,细化产品类别并与实际参展产品一致。如,申请展区为“建筑及装饰材料”,参展企业应注明主要展示产品为“磁砖”或“铝合金门窗”等,不可只填写“建材及装饰材料”。请各市分团严格审核参展企业申报展品是否符合要求,对申报不合要求者,不予通过初审,并应及时通知参展企业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 

  (二)企业网上参展申请生效并不代表获得展位,展位安排结果将根据广交会出口展展位安排相关办法确定,以参展易捷通最终公布展位号或所属交易团通知为准。

  (三)企业须按网上提示要求准确填写企业简称,该简称将用于广交会展位图标示。

  (四)企业选择主要展品时,须填写展品对应海关编码(即HS编码,8位代码),同一海关编码仅限申请一个展区。

  (五)企业申请大型机械及设备、工程农机(室内/室外)及车辆等展区展位,须填写最大展品的尺寸(长×宽×高)。

  (六)自2013年起,企业在某一展区连续两年四届参展后,如仍无对应展区类别出口额,不得在该展区继续参展,直至确认其有该展区类别的出口额为止(特指广交会统计口径下的出口额)。 

  五、参考信息

  广交会参展易捷通:

  http://exhibitor.cantonfair.org.cn/

  广交会参展展品目录:

  https://www.cantonfair.org.cn/zh-CN/pages/ExhibitCategories 

  广交会参展企业资格标准:

https://www.cantonfair.org.cn/zh-CN/pages/%E5%8F%82%E5%B1%95%E4%BC%81%E4%B8%9A%E8%B5%84%E6%A0%BC%E6%A0%87%E5%87%86 

  广东省及各市外经贸主管部门联系表.xls


  特此通知。


  广东交易团

  201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