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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116届广交会广东交易团证件办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贸易促进处      发布时间:2014-09-23 00:00:00 
各市分团、省属有关企业:
  第116届广交会即将开幕,为提高服务质量和办证效率,根据第116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参展手册》和办证规定,现就做好广东交易团有关证件的申办和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IC卡证件严格实行“一人一证”
  广交会将严格实行“一人一证”,对“一人多证”的只保留该人员最新办理的一个证件,其它证件将被屏蔽,禁止使用。请各单位务必注意提醒所属参展人员,认真检查本人持有的IC卡证件,切勿持失效证件进馆。持已失效证件进馆、未失效IC卡证件但未经激活或提前或过期使用的,都将被没收证件并列入“黑名单”。对于这些人员,我团将不予领回证件,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二、办理各类证件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
   对于仍然有效的IC卡证件,但办证系统中身份证扫描件为第一代身份证的,均需更换为第二代身份证扫描件,否则大会不予激活证件。更换扫描件办法:在按原有途径提交证件激活申请后,将符合要求的扫描件电子版发送到大会邮箱:zj@cantonfair.org.cn,并在邮件中注明人员姓名、所属交易团、参展企业名称与广交会编码,大会工作人员将予以更换处理。
  现场办理参展代表证、筹、撤展证的,首次申请办证的必须提供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供驻会民警审查。已经办理过当届相关证件的,再次申请办证时可凭当届同类旧证、办证介绍信和身份证复印件直接申请办证,无需再次出示身份证原件和照片。特殊工种(如电工、焊工、电子维修工等)参加筹展工作需提供“上岗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加强对办证人员的身份审核
    凡申请办理新证者,所属单位必须查验其身份证原件后才能为其提交办证申请,并对报送或提交的资料负完全责任。直接到省团办证的省属企业,办证时请携带所有新参展商的身份证原件备查。
  四、办证方法
  (一)参展商证办理
各市分团企业直接通过广交会易捷通提交办证资料和申请,然后由分团核准通过后上报省团,经省团审核后送广交会办证中心出证。
省属参展企业:有广交会办证电子密钥的企业可通过广交会办证系统提交办证资料和申请;无广交会办证电子密钥的企业直接通过广交会易捷通提交办证资料和申请,经省团审核后送广交会办证中心出证。
具体内容请查看《参展手册》办证服务。
另参展商证换证申请需联系各市分团或省团。
  (二)筹、撤展证办证流程
  各单位统一提交纸质材料,经省团在广交会办证系统中提交办证申请,获得系统反馈的“申请办证流水号”,各单位将此流水号记录在筹、撤展证介绍信首页上。大会证件中心凭“申请办证流水号”审核资料和办证。如本届已在同一单位提交办理筹展证和撤展证的,专职办证员在网上提交后可以打印多次办证人员“回执单”,凭单到现场办理,不需再次提交办证资料。每次更换办证单位均视为第一次办证。
  (三)内停车证办理流程
  按大会规定,每40个展位核发1个地下停车场内停车证。持内停证车辆在规定日期内可进出和停放在指定展区地下停车场。进入地下停车场的车辆,司机须持广交会有效证件。
  (四)办证照片要求
  参展商证、参展代表证和筹、撤展证的相片要求是大一寸(40x50毫米,即宽高比例为4:5)证件专用彩照,其中参展商证、参展代表证要求为白或蓝底,筹、撤展证要求为蓝底。照片必须是用相片纸冲印出来的光面相片或是用光面相片扫描成的数码相片,不得使用由普通打印纸打印出来的相片或用此相片扫描成的数码相片。彩照必须五官清晰,头部应占相片的2/3,其中,相片上端距头顶2-3毫米,下端距下颚5-8毫米。相片及身份证扫描件的大小均必须小于100Kb。为此,请各单位务必按规定上传相片,以确保办证质量和效率。
  为确保提交的办证照片符合大会要求,推荐使用大会提供的图片扫描程序(可扫描照片和身份证),请到广交会官方网站下载,网址为:(https://www.cantonfair.org.cn/)
  (五)进口展区国内采购商证的办理
  请直接联系广交会工作部办理020-89138585。
  五、省团办证地点与时间
  (一)办证地点:广交会琶洲展馆A区5号馆夹层C05房(10月8日起),联系人:蔡吉,电话020-89124164;李麒,电话:020-89124164。
  (二)办证时间
  1、参展商证:10月7日至11月2日每天9:00-17:00。各期办证的截止时间分别为10月17 日、10月25 日、11月2日的17:00。
  2、参展代表证:
  介绍信领取时间:10月11日起
  办证时间:
  第一期:10月11日至19日12:00
  第二期:10月20日至27日12:00
  第三期:10月28日至11月4日12:00
  3、筹展证:
  介绍信领取时间:10月8日起。
  办证时间:10月7日9:00至10月30日17:00
    4、撤展证:
    介绍信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办证时间:10月16日9:00至11月4日16:30
    六、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广交会的安保和证件办理工作。
  1.加大安全教育力度,要认真开展对全体参会人员的法纪教育、国家安全教育、外事纪律教育、“三防”(防火、防盗、防事故)安全教育和防范不法分子破坏活动的教育,切实提高对做好安保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2.各单位负责人须与省团签订《广东交易团安全保卫责任书》,并于10月10日前报省团(可发电子扫描件到gdcgs@126.com),否则省团将不予受理办证申请(《责任书》可到我团QQ群内共享下载,具体请与我团工作人员联系)。同时,要认真履行在安保、办证和应急处置等方面的管理责任,切实做好本单位安保的各项工作。
  3.切实把好办证关,严格执行大会和省团的各项规定,不为无关人员办理大会证件,加强证件的使用管理,杜绝发生违反大会证件使用和管理的事件。
  (二)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本通知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东交易团证件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报送办证材料和缴交办证费用,凡是因不及时报送材料、材料不符合规定或未按时缴交办证费用而造成无法制证或延迟制证,责任由各单位负责。
  (三)对于违规办理、使用证件的与会人员及所在企业,按大会规定给予通报批评、停止办证、取消参会资格等相应处罚。
  (四)请各单位将领队和办证人员的名单及移动电话于10月10日前报省团备案,以加强协调联动,共同做好交易会的办证工作。(可发电子扫描件到gdcgs@126.com)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大会有关规定执行,并留意广东省商务厅网站(https://com.gd.gov.cn/)。


  
 广东交易团
2014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