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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118届广交会品牌展位有关事宜的通知

来源:贸易促进处      发布时间:2015-07-17 00:00:00 
各市分团、各有关省属企业:
  根据商务部外贸司《关于推迟广交会品牌展位企业重评工作的通知》(商贸促函﹝2015﹞110号),第118届广交会展位总体安排原则上维持第117届不变,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第118届品牌展位数量按第117届最终状态确定
  由于组展时间紧迫,第118届广交会品牌展位数量安排由外贸中心统一按第117届最终状态通过备案系统后台导入。请各市分团通知本团品牌企业于8月7日前登陆广交会“参展易捷通”补充填报、更新有关公司或展品信息,以便在后续广交会专业化宣传推广中择优使用。
  如个别企业确因特殊情况申请退回(含减少)品牌展位,企业需提出书面申请报送当地市分团,各市分团书面审核意见(盖章)连同企业退回申请于7月21日前报送省团。省属企业径报省团。
  二、一般性展位粘连品牌展位的申报要求
  如第117届广交会品牌企业展位需与一般性特装展位粘连,企业需提出书面申请报送当地市分团。请各分团汇总后(盖章)于7月23日17:30前报省团。省属企业径报省团。
  联系人:黄思静  电话:020-38819882 传真:020-33802374
  Email:gdjyt716@163.com


  附件:关于推迟广交会品牌展位企业重评工作的通知.pdf 7.16.pdf


  广东交易团

  201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