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
汪洪委员提出的《关于深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法律规则衔接机制对接的提案》(第20240683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厅会办意见如下:
一、推进粤港澳法律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有关情况
(一)推进粤港澳法律服务合作有关情况。
一是加强调查研究,推动粤港澳法律服务对接。2023年5月,我厅联合省司法厅召开“加强粤港澳法律服务合作 助力‘五外联动’专题研讨会”,8名港澳律师受邀参会,就如何发挥好粤港澳三地法律资源,助力“五外联动”提出意见建议。2024年一季度,我厅联合省司法厅赴广东华商、广信君达、广悦律师事务所,与超过20位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座谈交流,深入探讨如何发挥港澳律师专业优势,助力广东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是加强政策引领,用好港澳律师资源。我厅联合省司法厅出台《关于加强律师服务支持“五外联动”的行动方案》,从外贸、外资、外包、外经、外智五个方面提出15项措施。其中包括积极稳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律师试点工作,优化粤港澳律师事务所合伙联营机制,发挥港澳律师熟悉普通法和葡语系国家和地区法律等优势,着力打造一批具有广东特色的品牌律师事务所。
三是加强平台建设,搭建港澳律师与企业有效对接平台。举办“以法慧企,粤行越稳”涉外法律服务系列活动,邀请港澳律师作专题授课,例如在珠海举办“广东企业拓展与葡语国家经贸合作法律服务专题活动”,邀请澳门律师介绍投资葡萄牙、巴西应关注的法律事项;在清远举办的涉外法律服务活动中,邀请香港律师介绍在越南等地投资的法律风险防范。
(二)广东自贸试验区推进粤港澳法律规则衔接情况。
南沙建成粤港澳大湾区暨“一带一路”法律服务集聚区、粤港澳大湾区(南沙)财税专业服务集聚区,南沙国际仲裁中心当事人可自主选择港澳和内地三种商事仲裁庭审模式。前海实行港籍专家陪审员制度,探索适用域外法审理涉外商事案件,前海法院成为全国适用香港法裁判案件最多的基层法院。高标准建设前海深港国际法务区,已有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第一国际商事法庭、深圳国际仲裁院、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联营律师事务所、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前海代表机构等202家法治机构进驻法务区。设立全国第一家粤港联营律师事务所,率先开展中国律师事务所与外国律师事务所联营试点。前海“创新跨境商事法律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入选省大湾区办评选的粤港澳大湾区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典型案例和国家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最佳实践案例”。横琴琴澳国际法务集聚区正式揭牌运作,设立横琴珠港澳(涉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下一步,我们将抓好《关于加强律师服务支持“五外联动”的行动方案》的落实落地,继续办好“以法慧企,粤行越稳”涉外法律服务系列活动,发挥好粤港澳三地律师作用,深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暨“一带一路”(广州·南沙)法律服务集聚区、前海深港国际法务区、横琴琴澳国际法务合作区等合作平台建设,助力打好“五外联动”组合拳。
专此函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