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府〔2013〕125号)和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外〔2014〕66号),现将2014年度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分配计划在我厅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2014年10月10日-17日共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请以书面向省商务厅和省财政厅反映,反映的情况必须真实客观,并在反映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及电话:省商务厅 吴 静 020-38817721
省财政厅 刘雅丽 020-83170381
传真:020-38802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