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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省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及培育区名单的公示

来源:广东省商务厅      发布时间:2022-04-18 10:07:29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印发关于试点培育省级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和重点进口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21〕375号)要求,我厅组织对有关申报区域进行了评审,拟定广州市黄埔区等6个区域为广东省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为广东省进口贸易促进创新培育区,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4月18日-4月24日(共7天)。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商务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省商务厅 020-38819883


  附件:广东省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及培育区公示名单



广东省商务厅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