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务部 公安部 海关总署关于支持在条件成熟地区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的通知》(商贸函〔2019〕165号)等文件要求,我省组织开展了2021年二手车出口企业综合评估工作。通过企业自评和广州、深圳、东莞市商务主管部门初审、专家评审等程序,确定综合评估结果排序,现予公示。
1.广东广物优车科技有限公司
2.广东好车控股有限公司
3.深圳乾泰能源再生技术有限公司
4.深圳市通利华二手车市场有限公司
5.东莞市弘强旧机动车进出口有限公司
6.广州高集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7.丝路之宝(广州)汽车城有限公司
8.广汽商贸有限公司
9.广州市东风南方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10.深圳市宏大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实名向省商务厅书面反馈。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
公示时间:2022年5月26日-6月1日
受理单位:广东省商务厅
联系方式:020-38819856
传 真:020-38817177
广东省商务厅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