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印发<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2023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茧丝绸产业发展事项)项目入库申报指南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省商务厅组织进行了中央财政2023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茧丝绸产业发展事项)项目入库申报,并对相关地市申报入库项目进行了复核,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4月6日至4月12 日(7天)。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商务厅市场规划与建设处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及确凿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及确凿的证明材料等。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20-38813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