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我省《关于推动贸易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方案》,进一步做好“粤贸全国”工作,经国内办展机构自行申报和各地市部门推荐,我处委托第三方机构比选,选定了一批2024年国内线下展会作为“粤贸全国”系列展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月16日-1月22日(共5个工作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商务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省商务厅(商务交流处)020-38813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