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商务局:
根据《拍卖法》和《拍卖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厅对全省2023年底前经批准取得从事拍卖业务许可的945家企业(含分公司,以下简称拍卖企业)开展年度核查工作。经委托各地市商务局核查,扣除17家年度核查期间注销拍卖业务许可的企业,应参加今年核查企业928家,其中,702家企业按要求报送年度核查材料,参与率为75.6%;226家企业未按要求报送年度核查材料。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合格企业554家(附件1)。
二、整改企业148家(附件2)。
三、对于未按要求报送年度核查材料的226家企业,处理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拍卖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将没有参加本次年度核查的企业(附件3)列为不合格企业,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各地市商务局等相关部门通报,并重点监管。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三项,以及《拍卖管理办法》,对于已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销登记企 业的21家企业(附件4),已公示无异议,收回其拍卖业务经营许可。
四、请各地市商务局督促指导需整改企业完成整改,并于11月15日前将整改情况报我厅,督促不再从事拍卖业务的企业依法办理注销手续,收回《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加强对拍卖企业的日常监管,促进我省拍卖行业健康发展。
附件:1.广东省拍卖行业2023年度核查合格企业名单(554家)
2.广东省拍卖行业2023年度核查限期整改企业名单(148家)
3.广东省拍卖行业2023年度核查不合格企业名单(226家)
广东省商务厅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