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广东省商务厅关于组织申报中央资金第三批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县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省商务厅开展了中央资金第三批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县评选,现将入选名单公示如下:
广宁、普宁、佛冈、连平、遂溪、高州、惠来、徐闻、新丰。
支持金额详见附表。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9日至11月15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商务厅市场规划与建设处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及确凿的证明材料(每页手写签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及确凿的证明材料(每页盖公章)。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20-38819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