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充分发挥展会平台帮助外贸企业抓订单稳市场的积极作用,我厅委托第三方机构通过竞争性比选的方式选定一批境外展会及其组展单位,计划纳入2025年“粤贸全球”广东商品境外展览平台(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2月5日-12月11日(共7天)。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商务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广东省商务厅对外贸易处 020-38815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