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商务厅经管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的通知(粤财工〔2024〕7号)要求,现将2024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事项)安排计划予以公示。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省商务厅(市场处)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等。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5年1月15日至21日(共7天)。
联系方式:020-38813270
序号 | 地区 | 金额(万元) |
1 | 韶关市仁化县 | 300 |
2 | 梅州市梅江区 | 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