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东省省级扶持企业收购国际著名品牌及促进外经贸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粤财工〔2014〕163号)有关规定,现对2013年度扶持企业收购国际著名品牌及促进外经贸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安排计划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2014年6月23日至7月1日,共7个工作日。
如对资金安排计划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及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20- 38819972、83170835
传 真:020- 38802379、83170266
广东省商务厅
2014年6月23日